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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商事登记拟“三证合一” 预计4月1日起实施

2015年01月30日 17:43 | 作者:李金|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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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长沙商事登记拟“三证合一” 预计4月1日起实施

  29日,长沙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调度会议召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三证合一”改革工作进行商讨。副市长何寄华出席。

  “三证合一”是将现行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分别受理、分别审批、分别发证照的登记制度改革为统一受理、同步审批、统一发放记载有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该执照同时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法律效力。“三证合一”登记主要适用依法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据介绍,“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拟于今年4月1日起在长沙市全面推广实施,5个工作日内就能拿到相关证照。“三证合一”后的登记工作流程为:各级工商登记窗口负责“三证合一”登记、审批和证照发放等工作;工商部门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决定,并立即通过并联审批系统向质监、国税、地税部门传达相关信息;质监、国税、地税在收到工商部门准予登记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信息回传工商专窗;工商专窗1个工作日内打印发放载有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

  何寄华指出,今年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相关部门要继续配合推进,树立依法、合作、率先的理念,搞好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方案,分部门召开相应市场主体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建立高效便捷的信息平台,抓紧时间,落实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新闻名词

  “三证合一”

  是将现行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分别受理、分别审批、分别发证照的登记制度改革为统一受理、同步审批、统一发放记载有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编辑:王沥慷

关键词:登记 三证合一 审批 商事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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