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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2座报刊亭遭强拆”?市容委:非“强拆”系“移改”

2014年08月19日 10:01 | 作者: 毛立军| 来源:人民政协报-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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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从1999年开始大规模兴建报刊亭,绝大多数都建在人行道上,还有一部分占压市政管线和绿地。这明显违反了《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报刊亭因此成了政府批准的违法建筑。而类似的违建可不只是报刊亭,如今,我们走在北京的大街上,稍微留意就能看到同样的情况还有许多,如公共卫生间、治安岗亭、城管执法岗亭等,有不少是建在了本来就不宽畅的人行道上。很显然,这些建筑物都是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建造的。政府应该是法律的维护者,却反而成了违法者。

  记者曾在2006年采访过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委、时任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王东,并撰写报道《城市道路红线谁来把守》。对于类似侵占道路红线的行为,王东认为这是侵犯了本该属于我们每个人的公共空间。道路红线就是法律线,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违反法律线。

  在这篇报道中,王东谈到,美化城市,方便出行,是城市建设最基本的功能。在欧洲一些国家,除城市绿化外,就是宽阔的人行道。中国的国情,就是人口众多,大城市人流如潮。所以“人行道”的重要性更不待言。就北京市而言,本身道路面积就不够,发展也不平衡,过去道路建设每年只以2%的速度增长,现在快了一些,而每年汽车数量却以两位数增长,人口增长数量就更快了。在这样的不平衡情况下,加强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现实的情况是,我们的城市建设虽已达到先进国家的水平,在建筑技术、效率、速度方面都令国外同行惊叹,相比之下,建设后的城市管理水平、管理理念相对西方发达国家却明显滞后。城市道路属于在这个城市生活的公众所有,如何当好公众利益的“守门人”,是值得我们各级政府认真思考的问题。

  王东的这席话,到现在仍然值得我们深思。再回到报刊亭清理这个问题上,由于先天的选址不当及缺乏规范化的管理,投入使用十几年后,大部分书报亭出现问题不可避免。如占道经营,常常使本来就不宽的人行道更加狭窄,成了交通瓶颈。还有一些报刊亭存在转租倒手的情况。从功能上看,有不少存在违规行为,比如违规使用电冰箱、烤肠机等电器,私拉电线,超范围经营等等。由此可见,北京市此次清理72座报刊亭完全是有必要的,还有必要继续扩大清理、迁建范围。这不仅是还路于民、还路于行人的举措,还是对自身违法行为的一种纠正,媒体和公众应该理解、支持。

  不可否认,有人认为报刊亭的存在是一个城市文化的标志,但它的设置必须科学、合法。比如,可以让报刊进入路旁小超市,而不是让占道的书报亭演变成小超市。

  书报亭的清理整治,牵涉到部分从业人员的利益,势必带来阵痛,如何平衡各方利益,需要相关政府部门认真协调解决。拆除前,应充分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赢得媒体和公众理解。像72座报刊亭这种忽然“强拆”的做法是不值得提倡的。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重申:“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首次聚焦“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政府必须在遵守法律、敬畏法律方面起到带头作用,绝不能带头违法违规。从北京报刊亭存在的问题可以看出,一些地方的政府官员在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人治大于法治的思维定式。一个“会议纪要”就可以置一部地方性的规划条例于不顾,盲目批准“合法”占道经营。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虽然其中有不少是民生工程,但民生工程同样不能违法,必须合乎诸如规划、土地、环保等各项法律规定。

  “依法治国”绝不只是一句口号,只有我们每一个人,包括政府公务人员、公民以及媒体工作者真正理解“依法治国”的深意,并切实为之奋斗,国家才能真正走向法治的道路。

 

编辑:于玮琳

关键词:违规报刊亭 报刊亭 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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