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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贾康:我国体制性产能过剩的形成机理及其化解对策建议
产能过剩的实质是投资过度。我国的产能过剩在相当大程度上是政府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过度干预市场和经济运行的必然产物,主要属于“体制性产能过剩”。因此,化解产能过剩的关键,在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恢复正确的比价关系与价格形成机制,使企业面对真实成本与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压力,引出淘汰落后产能、消减过剩产能的结果。当下重中之重的任务,在于消除政府干预价格的诸多体制性土壤,减少行政干预、大力推动要素市场化的“攻坚克难”的配套改革、改革干部考核制度和财税制度、使国家产业政策及其实施机制科学化、合理化。
建议以改革为核心抓住以下对策要领:
一、 理清多种手段协调配合化解产能过剩的大思路。坚持在全面改革中结合制度建设打造经济手段为主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使市场公平竞争中的优胜劣汰发挥决定性资源配置作用。
二、 在大力推进要素市场化建设的方面,应紧紧抓住现时煤炭市场价格低平、“自然并轨”的有利时间窗口,推出煤炭资源税从量变从价以及“从煤到电”的配套改革事项,使我国基础能源的比价关系和价格形成机制摆脱严重扭曲和僵化状态,形成全产业链、消费链各市场主体和消费大众“内生地”依经济利益考虑而千方百计节能降耗。
三、 在必要的行政甄别前提下实行“关停并转”和依法规执行“准入”标准以卡掉不可准入对象的操作中,注重目标群的合理规模,尽可能防范和减少“设租寻租”的弹性空间。
四、 改革干部考核制度,尽快推出新的考核指标体系。
五、 加强和动态优化我国资源、能源开发的顶层规划,进而提升产业规划与产业政策合理性,对接其合理的“引导型”实现机制。
编辑:牟宗娜
关键词:体制性产能过剩 产能过剩 减少行政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