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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北上广三地知识产权法院年内成立
最高法:北上广三地知识产权法院年内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11月3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明确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保证即将成立的知识产权法院正常运转。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王闯同日表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于本月上旬挂牌成立,上海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也将在年内成立。
跨区域管辖及审级关系明确
连日来,“知识产权法院”的话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门。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不断加强,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数量逐年增长。2013年,全国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一、二审案件超过11万件,中国已跃升为全球受理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
“知识产权法院作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和制度性措施,担负着全面实行中央司法改革的各项措施的使命。”王闯表示,该司法解释共8条,主要涉及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及审级关系,包括一审管辖、跨区域管辖、专属管辖、二审管辖、上诉管辖及未结案件处理等。
今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以立法形式宣布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并对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法官任命等做了规定。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将在跨区域案件管辖方面迈出实质性的重要一步。
编辑:于玮琳
关键词:知识产权 法院 知识产权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