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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钺锋: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改革路径
5月12日,全国政协在北京召开“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专题协商会。图为全国政协社法委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钺锋发言。人民政协报记者 田福良摄
目前,上海、广东、湖北等试点地区反映出来的许多问题,都与顶层制度设计不足、改革试点的路径指引不明确密切相关。
试点的魅力就在于大胆创新尝试,各地有一些差异也是正常的。但司法权是中央事权,在一些基本制度的设计上必须全国统一,这就需要加强制度的顶层设计,强化对各地试点操作的引领。为此建议:
一、 完善自上而下的组织领导机制。建议由中央政法委牵头的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督促、检查。
二、 明确最高法、最高检为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各项制度机制的顶层设计。
三、 明确中组部、人社部为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改革的责任主体,对法检两院各类人员的职业保障提出顶层制度设计。
四、 明确各省、区、市党委为探索建立省以下司法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的责任主体,中组部、中编办、发改委、财政部加强对相关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全国政协社法委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钺锋)
编辑:王沥慷
关键词:李钺锋 加强顶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