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代言人 焦海洋 图
昨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对涉药、涉医、涉烟、涉酒广告和广告代言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修订草案规定:不得利用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针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含有以下内容: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新增的这一条款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促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大河报》 12月23日)
编辑:曾珂
关键词:未成年人 广告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