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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照曝光”不止是隐私保护的话题
合肥市徽州区永佳大道某浴场,年轻母亲带着5岁的儿子到女浴池洗澡,这让在此洗澡的女浴客十分生气,于是用手机拍下年轻妈妈的后背裸照,然后发到了网络上。近日,黄山论坛一条网帖引发网友热议。(12月8日《安徽商报》)
年轻母亲把儿子带进浴场,的确是不妥的行为,即便是孩子小客观上使得女浴客的隐私有被侵犯的嫌疑,更何况,这对孩子的成长也有可能是不利的。但是,女浴客偷拍裸照并发到网上,恐怕不仅仅是“示丑”,把当事者的隐私曝光,难免没有泄私愤的嫌疑。这种以恶制恶超出了正当的界线,行为本身还有违法的嫌疑。
事实上,类似的现象已经不鲜见,如同样在媒体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四川泸州曝光“撒尿女”案例,二者如同一辙。所不同的是,一个是手机偷拍,一是监控拍摄。这两个案例具有典型性,“手机”与“监控”如此普及,如果作为极端工具来运用,是不是个人的隐私随时都可能成为承担某种不文明行为的代价筹码,隐私是可以被挟迫的?
从后果的严重性来看,恐怕每个人都是不愿意成为被曝者。然而,颇有意味的是,针对个案搜狐网开展的一项调查,只有五成的受访者对拍裸照发网上表示反对,却有近四分之一的明确表示支持。这说明,“曝光”这种道德胁迫、权力越位的暴力手段,还有极其强大的依赖惯性,除了对“恶”与“陋”的痛恨之外,大抵还是满足道德审判的内心诉求。坦率地讲,这与动私刑没有什么区别,在隐私保护越来越脆弱的当下,其实是个危险的信号。
社会文明的前提首先是法治的文明,没有法律的底线,动辄施以“私刑”,恰恰是对社会秩序与文明最大的伤害,只会导致社会秩序与社会道德的恶性循环。具体到当下的社会中,之所以乱象丛生,说到底还是在规范社会秩序上规则构建滞后。如个案,母亲带儿子进女浴室并不在孩子进来了,而在于怎么进来的。换言之,是浴室经营者没有尽到顾客隐私保护的责任,浴室没坚守规则从而触发了多米诺。都不守规则,个体的权益得到不到法律与规则的保证,最终还会用暴力的方式来兜底。
“裸照曝光”不止是隐私保护的话题。在手机与监控越来越普及的年代,隐私权不受侵犯的确值得重视,固然需要用有形的法律来捆住手机与监控背后暴力的手。但是,类似乱象真正反映出来的还是社会法治进程滞后的弊端,法治不能够对公民的普遍权益、权利,通过有效的行为约束、利益制衡从而实现有效的保护,导致公民习惯于采取极端的方式以“自卫”。恐怕治本之策,还是转变法治理念,加快法治建设,使得所有规则变得清晰起来,让所有的行为都有确切的底线约束,每个都能够得到同等的保护。
编辑:曾珂
关键词:裸照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