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10时许,酒席散去,被告人郭某与工友阿鹏同回高要蛟塘,由喝了酒的阿鹏驾驶郭某的小轿车回去,途中,阿鹏不胜酒力,就换由被告人郭某驾驶小轿车,由高明区新圩镇往蛟塘云路村方向行驶,途经高要市蛟塘镇良村某路段处时,被告人郭某驾驶的小轿车追尾碰撞前方由被害人马某驾驶并搭载被害人郭某明、郭某源的某牌号二轮摩托车。
该事故造成了被害人郭某明当场死亡,被害人马某、郭某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郭某和工友阿鹏受伤以及车辆损坏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编辑:巩盼东
关键词:女司机醉驾撞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