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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兵、夫妻店 八成官员腐败案与家人密切相关
“全家腐”
敛财总动员
不久前,《人民日报》刊发了一篇评论,称周永康、苏荣、令计划等“大老虎”落马的背后,都呈现出家庭式甚至是家族式贪腐的特征。文章认为,正是因为家教不严、家风不正,让他们把家庭当成了权钱交易所,把家人当成了利益共同体。此外,记者梳理发现,除“大老虎”家族式腐败外,各类家族式贪腐现象呈蔓延趋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通过妻子刘耐雪、儿子郑海榕,收受某公司以顾问费、股份收益等名义给予的财物共计292万余元;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曾有一个腐败的“宏伟目标”:2000万元给儿子、2000万元给女儿女婿、2000万元给自己安度晚年。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叶树养在尽可能多的领域贪污受贿,过一个年,就收受一两百万元“礼钱”。
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为其经商的儿媳提供便利;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刘知炳为其女经商大开绿灯;沈阳市原市委书记慕绥新为女儿、女婿包揽工程倾情关照。
湖南省机械工业局原局长兼党组书记林国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义之财。妻子赵幼娟、儿子林如海也参与受贿,3人受贿赃款达500余万元。林国悌交代,自己涉入经济犯罪,主要是为了家庭,想为子女以后的生活留下一点东西。
广东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危金峰多次收受贿赂,家庭财产高达7000余万元,他的妻子、岳母、兄弟、妻妹等近亲属全部涉案;浙江省宁波市原市委书记许运鸿,其妻子、儿子从宁波金融大案的当事人手中先后收受了600万元人民币和若干美元、港币。
“从实际案件情况看,一些领导干部滋生了极端利己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动摇,总想在位时为家庭,特别是为儿女多留些钱财,导致家风不正,全家同流合污。另外,行贿人不容易直接接触高层官员,他们与官员的亲人交往相对容易些;官员通过子女办事也想企图逃避法律制裁,即便出事也可以搞攻守同盟,只承担教养子女不当的责任,这是‘家族腐败’的显著特点。”一位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
编辑:巩盼东
关键词:官员腐败 家人 不良家风 父子兵 夫妻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