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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矿老鼠”与一批落马贪官

——从“国土官员”杨先静案透视矿产领域腐败现象

2014年04月17日 14:32 | 作者:徐海涛 刘美子|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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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法隐蔽、利益巨大 矿产成腐败重灾区

  多位纪检、司法办案人员介绍,相比房地产、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矿产资源“藏在地下”,腐败行为更加隐蔽,其估值随意,权属转移操作空间大、手法多,涉利巨大,成为近年来的“新兴腐败高发区”。

  ——“定向”出让,私下交易。安徽某县名义上公开拍卖一处矿业权,实际上拍卖公告仅出现在政府网站上10分钟即撤下,再私下低价卖给相关利益企业。

  ——违规审批,违法开采。甘肃肃北县原县长曼曼在任7年,利用职务之便“淘金”近千万元,收取多名矿老板贿赂,违规审批办理证照,为其非法开采金矿“大开绿灯”,造成国有金矿资产流失。

  ——越界超采,污染环境。广州市国土和房管局原地矿管理处副处长乔倩等人,在矿产资源开发、审批、监管中收受贿赂、滥用职权,致使某公司连续超层越界非法开采花岗岩矿石500余万立方米,造成近2亿元经济损失,并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入股谋利,引发矿难。2011年贵州盘县等地先后发生5起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共造成64人死亡、2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800万元。经调查发现,这系列矿难背后存在数十名干部的贪腐行为,有的甚至违规入股,徇私舞弊、放松监管引发矿难。

  加大反腐、正本清源 完善制度堵上“地下腐败黑洞”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透露,去年对6个省的矿产资源审计发现,该领域腐败严重,不少领导干部直接插手干预矿业权出让,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今年,审计署将矿产资源作为审计的重点之一。

  他建议,加大矿产领域反腐力度,尽快清理归集历史地勘成果,摸清国家探明矿产数量并完成有偿处置。进一步公开矿业权出让转让,坚持以招拍挂为主,严格限定协议出让范围,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矿业权审批权限,提高矿业权准入资金、技术等方面资质条件标准,加强矿业权评估行业监管,规范评估行为。

  “制定规则的人破坏规则,实施规则的人滥用规则。说明在一些官员眼中,法律约束力远低于公权力威慑。”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宏光认为,需创新矿产资源开发、监管等各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建议,削减地方政府行政配置矿产资源的权力,提高市场化和公开透明度,引入社会听证、媒体监督等机制,将资源配置过程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在逐利的商人眼里,一座矿山就是一座金山。他们处心积虑和你结识,变换花样给你送礼,不是感情有多好,而是看中你掌握权力可能带来的巨大利益。”在杨先静案庭审现场,公诉人认为,要解决矿产腐败高发态势,除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权力监管,完善行政审批流程、政务公开等体制机制建设,关键还在于从业人员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的加强。

 

编辑:顾彩玉

关键词:国家 反腐 铁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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