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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育英委员: 社会组织要有数量和质量
本报讯(记者毛丽萍)从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存在和发展的状况来看,能否承接政府下放的管理社会事务的职能?全国政协委员宋育英在小组讨论中对此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宋育英说,近些年来,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尤其是在北京、广东、浙江得到较快发展,但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也看到,从数量上看每一万人拥有社会组织的数量,发达国家是50个,发展中国家是10个,而我国不到4个;从实力上看,社会组织就业占第三产业就业人口的比重,国际平均为10%,我国为4.5%;社会组织总支出占GDP的比重,国际平均是5.4%,我国仅为0.29%。因此,我们想把社会事务交给社会组织来做,但有没有组织,做不做得了,还是个问号。没人做就是一句空话。
为此,宋育英建议: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政策导向支持,同时加快制定《社会组织法》,赋予地方先行先试权,推广北京、广东、浙江建设枢纽型社会组织的经验,以典型来引导社会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社会组织 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