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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安委员谈农村土地流转:你情我愿 公开透明
本报讯(卜令伟 记者 程丽红)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李晓安委员提出农村土地流转不能“糊涂人”做“糊涂账”,要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也就是说农户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方式。
“但在实践中,一些乡镇基层政府以及村委会还是以旧有的思维定势,把土地当做政府资源,为推进流转工作,体现工作业绩,在农民与承包方进行流转谈判和签订协议过程中,实行包办代替,更有甚者强迫农民进行土地流转。”李晓安说。一些乡镇基层政府及村委会,为一己私利,暗箱操作,肆意出卖农民利益,对承包对象、承包费用、承包期限等均不公开。有的地方给予农民的补偿还不及农民种田的收入,严重侵害了农民利益。
李晓安指出,一些流转出去的土地,承包方擅自改变其耕地用途,从事经济作物等种植、养殖项目,直接威胁到我国粮食生产的安全,同时对原有的土地资源环境造成破坏和影响。
李晓安建议,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公开、有偿的原则。必须明确农民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土地流转与否要由农民自己决定。各级政府不可包办代替,更不可动用行政权力,强迫农民进行土地流转。要建立农村土地评估体系,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农民土地流转费用补偿标准。
李晓安提出,农村集中性的土地流转项目,必须由村民大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征得每个村民的同意。对流转对象、流转项目、流转期限、流转补偿标准等必须公开透明,村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决定权。
编辑:付鹏
关键词:流转 土地 农民 李晓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