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协·协商>建议建议
委员建议出台政策鼓励和支持西部家庭服务业
本报讯(记者 徐金玉)月嫂、小时工,人们对这些职业早已不陌生。随着经济的发展,西部地区的家庭服务业也从无到有,发展起来。这也成为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院长龙倩关注的焦点。
“现在西部地区在家庭服务业方面发展很快。2011年广西家庭服务业机构只有447家,2012年发展到2205家,一年之间增长近5倍,家庭服务业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龙倩说,以家庭服务业的主要工种月嫂为例,月嫂的月薪(以西部地区的广西为例),高级从业者6000元以上,中级4000元左右,初级3000元左右。这样的工资水平使得广大家庭特别是工薪家庭可以接受,所以该类市场需求较大,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有效促进了就业。
但伴随着高速度,问题也日益突出。由于家庭服务业的培训教师严重匮乏,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不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家庭服务业队伍技能水平的提高。“以广西为例,除南宁以外,其他地市几乎没有符合劳动部门规定条件的培训教师。例如月嫂培训,劳动部门规定各培训机构培训月嫂必须具备护师、教师双师资格,而各市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够胜任培训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往往没有教师资格,使家庭服务机构既不能开展教学,工作成本也极大增加。从业人员大专以上占11%,高中及以下占89%,其中初中以下占多数。”
因此,龙倩建议国家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基础上,加大支持西部地区发展家庭服务业,在培训教师资格认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家庭服务机构、企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政策上、资金上的倾斜和扶持。
编辑:付鹏
关键词:家庭 服务业 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