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协·协商>建议建议
赵宇梓委员:互联网金融风险快速集聚 监管空白
全国政协委员赵宇梓:
互联网金融风险快速集聚监管空白急需填补
本报讯(记者 廉维亮)从去年开始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并快速增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原总经理赵宇梓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理财产品快速发展的背后,风险也正快速集聚,国家应尽快将其纳入监管轨道。
赵宇梓分析,当下互联网理财产品带来的风险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互联网理财产品是一种从分散小额个人存款向大额金融同业存款转移,是一种变相的高息揽存,本质上是一种制度性和风险性套利,而不是一种货币基金的交易投资行为。理财产品造成的“存款大搬家”将严重冲击正常的金融秩序。其次,“存款大搬家”延长了实体经济的融资链条,其后果是推高了货币市场利率,银行融资成本上升,贷款利率提高,银行用于支持民生的优惠贷款、支持实体经济的低息贷款、居民购买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折扣和企业融资原来的优惠贷款利率等都受到严重影响。再次,互联网理财产品自身经营风险也在快速集聚。通过与基金公司联手,90%以上资金投资银行协议存款,享受货币基金“提前支取仍给予定期存款利息”的特殊政策,货币基金投资定期存款也是突破了最高比例限制,这种做法既不符合监管规定,也难以为继。
“一讲互联网金融就与创新画上等号,一讲监管就是对创新不宽容、不支持,就是对创新的扼杀,以至于形成监管的‘暧昧’。”赵宇梓分析,互联网理财产品本身并没有什么实质创新,只不过是以理财方式在银行间进行的存款搬家,是一种从分散小额个人存款向大额金融同业存款转移。
“互联网理财产品以较高的收益预期将公众资金集中起来,再通过货币基金投资于银行协议存款,使大量活期存款在脱离银行后以协议存款形式返回银行,一去一回之间,利息高了十几倍。”赵宇梓认为,尽管投资者可以得到远比活期存款更高的收益,但因此造成的风险将会对实体经济、民生事业以及金融秩序造成损害,最终损害的还是公众利益。
赵宇梓建议国家应对互联网理财经营实行严格的业务准入制度。“金融是高风险行业,必须先审批后办理。互联网金融其本质是金融业务,所以也应该实行严格的业务准入制度,线上线下一视同仁。”
赵宇梓建议由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监管互联网理财业务,明确监管内容,提升监管技术能力,充实监管力量。
此外,赵宇梓提出,应切实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清理整顿。“对不符合监管要求、未经许可的,一律不得开办;对不实宣传、夸大承诺、不如实提示风险的,要严格整顿;对无具体风险防范措施、不具备风险防控能力的,要暂停业务;对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实行欺诈犯罪的,给予坚决打击。”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互联网 理财 风险 监管 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