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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政协委员建言扶持小微企业
重庆市大足区政协委员建言扶持小微企业
扶持资金不能“一发了之”
本报讯“戴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微型企业无偿资金的管理力度》的提案,回复收到了吗?”“收到了!”“今天请您来,就是将我们对此提案的具体落实情况,再向您作一个通报。现在微型企业补助资金的发放方式已经发生了改变……”这是8月7日上午,重庆市大足区工商局局长罗德勇与区政协委员戴可禄在与政协委员面对面座谈会上的一段对话。
戴可禄委员在调查中了解到,绝大部分微型企业得到了市、区提供的资金扶持后发展迅速。但是,有的微型企业拿到扶持补助资金后,不是用于企业发展,而是挪作他用,给国家带来了损失。为此,戴可禄在今年初的大足区政协全会上,提交了《关于加强微型企业无偿资金的管理力度》的提案,建议相关部门应该严把审批关,对发放的扶持资金不能“一发了之”,应该对扶持资金进行全程跟踪,加大督管力度。
大足区工商局收到交办提案后,立即与区微企办、区财政局、金融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系,召开联席会,明确各自职责。对微型企业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创业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扶持资格、微型企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或利用财政补助资金从事证券、期货等经营活动等情形的,一律取消扶持资格,不再享受扶持待遇,并追回财政补助资金。
“7月中旬,我局微型企业管理科已对全区2811户微型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8月将再次对微型企业进行回访。”罗德勇坦诚地说。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扶持 企业 大足 区政 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