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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民族特色旅游品牌 辽宁政协建言地区旅游发展

2014年11月19日 09:00 | 作者:程丽红 李树果|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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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政协协商建言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发展

  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品牌

  本报讯 11月12日,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为主题的辽宁省政协定期协商座谈会举行。   

  陈莉嫈委员指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首先要理顺体制机制。目前辽宁省政出多门,民委、文化局、旅游局等各个职能部门都侧重于自身工作,没有真正形成合力,制约了大旅游发展战略的形成和快速推进。建议成立相关机构,协调职能部门合力推进。

  李明、刘元晨委员认为,做好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顶层设计至关重要,建议引进高资质的策划机构对全省少数民族地区旅游进行整体策划,突出民族特色,注重融合发展。要吸收交通、林业、住建、农业等相关部门参与,确保规划的有效衔接。

  辽宁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除汉族外,还有43个少数民族,其中超过万人的少数民族有满、蒙古、回、朝鲜、锡伯等5个民族。全省有8个满族自治县、35个少数民族镇、105个民族联合自治乡,民族文化极为丰富,特色非常鲜明。金连英、崔铁男、王英华等委员建议,民族地区应该突出自身旅游资源的特点,全面整合少数民族旅游资源,深挖其文化内涵,倾力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品牌,增强少数民族旅游的核心竞争力。

  “旅游资源不但具有易受破坏的脆弱性,还具有难以恢复的不可再生特点,加强民族地区旅游立法工作对推动各地区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显得特别重要。”周晓婕委员指出,目前全省民族地区仅宽甸县、本溪县有旅游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执法力度相对薄弱。建议加快制定和完善各地区的旅游条例,建立旅游综合监督管理体系,为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对促进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辽宁省政协主席夏德仁表示,省政协和广大政协委员将继续关注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业发展,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程丽红 李树果)

 

编辑:杨雅婷

关键词:旅游 发展 少数民族地区 旅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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