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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协委员:应投放一定数量的“约租车”
原标题:政协委员:上海应投放 一定数量“约租车”
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市侨联副主席屠海鸣递交的2015年政协提案中指出,上海交通主管部门应在上海投放一定数量的“约租车”,以满足市民隔天预约用车的需求。
目前对平台的处罚过轻
2014年7月和8月,本土手机打车平台“快的”和“滴滴”先后在上海推出了“一号专车”和“滴滴专车”,以高于出租车运价的计费价格为用户提供专车服务。这种高端叫车服务是“互联网创新”还是“变相黑车运营”,曾引发激烈争论。
屠海鸣在调研中了解到,互联网专车大多采用“二八分成”的利益分配模式。按照双方约定,双方是一周、半个月或者一个月结算一次费用,专车司机的收入十分可观。甚至有出租车司机直言:“已经有部分的哥放弃了出租车,加入所谓打车软件的‘专车’队伍。”
屠海鸣认为,可以参照海外经验,交通主管部门应该严格禁止专车运营平台招募无营运资质的私家车从事营运,否则将严厉处罚。目前,违反这一条款的处罚是“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显然,这一处罚过轻”。屠海鸣建议,专车运营平台如果招募无营运资质的私家车从事营运,只要被发现一次,就要面临“平台被封”的处罚,而不是一罚了事。
鼓励正规“约租车”服务
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汽车租赁行业也正在发生变革。运价高于出租车的互联网专车受到市场青睐,是有其原因的。一方面是其填补了目前出租车运能的不足,另一方面它在车容车貌和服务方面要优于出租车。
“打击私车接入专车平台的同时,必须正视市场的需求。”屠海鸣说。上海出租车目前仍采用扬招模式,存在“高峰运能不足、低谷空驶率高”等问题,互联网约车模式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途径。他建议上海结束目前出租车公司各自为政的调度模式,建立“一网调度”统一的出租车电调平台,通过电话、手机APP等方式接受用车订单。
上海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参考广州等城市的经验,在上海投放一定数量的“约租车”,以满足市民隔天预约用车的需求。同时,对于有营运资质的租赁车从事互联网专车业务的经营行为,要在法律上予以认定,并出台相应的管理规范和运价指导。(记者 祝玲)
编辑:薛鑫
关键词:上海 专车 投放 一定数量 约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