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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协与近60家提案承办单位协商2014年提案办理工作
本报讯“根据安排,《关于加大对低碳创新技术企业支持力度的提案》交由省商务厅分办,但实际上,这份提案所提的问题不属于我们单位的职权范围之内,不知能否考虑调整?”“我们会重新研究,尽力避免交办不准的现象发生。”……近日,湖南省政协召开协商会议,通报了《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关于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并与近60家提案办理大户就如何做好2014年的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面对面的磋商。
为了做好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湖南省政协专门下发了《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关于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提案办理时限等一一做了具体的要求。文件规定,所有提案须于9月30日前答复完毕,会办件各会办单位须于5月31日前答复主办单位;省政协继续采取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各相关专委会协助督办、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省政协各界别、委员参与的方式开展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和督办工作,时间安排在5-8月;对各民主党派、专委会、界别提出的集体提案,各承办单位要坚持见面协商办理;此外,各承办单位要对2013年A类提案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提案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抓好跟踪办理工作,于8月31日前将落实情况报省政协提案委。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提案 办理 政协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