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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刑事责任设立专项资金 四川省政协对口协商防治雾霾

2014年04月02日 11:11 | 作者:钟钢|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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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钟钢)“多管齐下,硬招治污、实招净空。”这是四川省政协近日召开的“严格控制成都平原PM2.5”对口协商会上,与会委员的一致看法。
  四川是我国主要的生态屏障,但由于工业的发展,环境问题、特别是空气污染日趋突出。省政协把防控雾霾作为对口协商的重要议题,组织委员调研企业社区,于对口协商会前掌握一手资料。
  在对口协商会上,委员们提出的治理重点是: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采取机动车排污收费等措施;扬尘治理,建筑企业等扬尘污染应纳入排污收费内容;“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严格控制燃煤消费总量,降低燃煤污染等。
  成都平原大气环境一体性较强,各城市之间空气质量存在较大相互影响。委员们认为必须打破行政区划,构建“一极多区”的联防联控区域协作格局。“一极”,即把成都平原作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防控区;“多区”,即将川南、川东北、攀西地区按雾霾发生源、污染地、传输通道的紧密程度划分为若干个防控区,明确各自责任,加强协同管控。“干一寸胜过说一尺”。委员们强调,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关键在于落实、在于行动。
  参加会议的职能部门负责人表态,加强环境执法,对成都平原PM2.5污染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按照“两高”司法解释追究刑事责任。成立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建设,成都平原各市对应成立机构;以成都市为中心,建立健全区域、部门之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拟设立成都平原PM2.5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省财政今年将加大投入,集中财力,突出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成都市今年也将拿出5亿多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防治 政协 雾霾 追究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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