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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协组织医卫界委员“会诊”医患关系顽疾
云南省政协组织医卫界委员“会诊”医患关系顽疾
不断完善和健全现行卫生法律法规处理医患纠纷缺失
本报讯(记者 陈树德)8月6日下午,云南省政协就“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召开恳谈会,多名来自医疗卫生界的政协委员和专家围绕主题展开热议。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云南省发生医疗纠纷2231起。医患纠纷累发不止,甚至发生恶性伤医事件,这不仅严重侵害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严重干扰医疗机构正常的诊疗秩序,还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经过协商讨论,与会的医卫界委员和专家一致认为,“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医务人员超负荷劳动,医疗保障机制不健全,支付制度不合理,相应法律制度不健全,患者对医疗行业、医学科学认识不足”等诸多问题是导致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
对此,有委员提出,应健全和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在化解医疗纠纷、维护医疗机构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责和任务。依法打击医患纠纷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置影响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及社会稳定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有委员认为,重中之重是加强医院自身建设,加强医患沟通,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优化流程,提高患者对医疗服务满意度;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完善相应的考核监督机构和机制;加强医院人文医疗及文化建设,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向患者普及医学常识,帮助树立科学就医观念,建立医疗服务风险意识。
而更多的委员则强调,医患关系根本性好转的关键在于: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推进医改工作,省市各级医院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补偿机制、运行机制、人事分配、绩效考核等方面的改革探索。充分认识医方与患者的对等关系,提高医务人员树立良好医德医风的自觉性。加快卫生立法和健全卫生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健全我国现行卫生法律法规在处理医患纠纷中的缺失。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医患 健全 委员 卫生 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