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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市政协民主监督两院工作每年旁听十余次

2014年10月24日 09:51 | 作者:黄祖旺|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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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池州市政协民主监督“两院”工作

  每年组织十次旁听庭审

  本报讯安徽省池州市政协近日出台《政协池州市委员会关于开展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委员旁听庭审的范围,要求每年组织10次旁听庭审,共200余人次委员参加,委员在庭审结束后可以对庭审程序、庭审规范以及法官履行法律职责和驾驭庭审的能力、水平等进行评议。这是池州市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推进池州法治建设的一个缩影。

  实际上,安徽省池州市政协委员已经10年不定期收到市人民法院寄来的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案件排期表,市政协委员王大存还被聘请为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多次参与对自侦案件的监督。委员们通过参加旁听一些案件审理,听取案件办理情况的介绍,在了解法检机关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他们办理案件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对“两院”的民主监督,不仅仅局限在案件办理方面,在每年的两会上,池州市政协组织所有市政协委员听取“两院”工作报告,进行分组讨论,并将讨论意见整理稿寄给“两院”,由后者书面反馈。还根据情况,不定期对“两院”工作进行视察。今年市政协全会前夕,池州市政协组织部分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常委和委员,先后到市检察院和市法院,了解“两院”过去一年工作开展情况和今年工作打算,对审判工作、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编辑:杨雅婷

关键词:市政协 庭审 池州市 两院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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