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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被查见证啥? 贪官的“护体神功”不再灵
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被查见证啥?
新华网北京6月14日电记者从中央纪委获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苏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6月14日新华网)
呜乎哀哉!6月8日至10日,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还到青海省调研企业发展,视察玉树灾后重建,看望慰问各族群众,而时隔不到一周,便因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接受组织调查,正如老话所说,莫看此君台上坐,他朝不定狱中留。昨日工程剪红彩,今天台上作报告,不见得能知明朝干什么。只要犯了贪事儿,该进去的都得进去。当然,从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被查,我们还是应该反思点什么。
贪官的“护体神功”,不再灵。自从中央开展“打虎拍蝇”以来,老百姓不再惊讶,日益习惯,还倍感鼓舞。而欣慰之余、鼓舞之时,我们越来越觉得,好像以前的“经验”有点不准了,经常被贪官使用的“护体神功”也似乎不灵了。有些贪官落马之前,网络举报、小道消息其实早有风声传言。而涉事的贪官,常常会利用一些场合、通过各种渠道、使出许多伎俩,为自己“辟谣”、“正名”。但只要简单回顾一下十八大以来的贪官落马轨迹,可以非常肯定地说,甭管你想放啥烟雾弹,搞啥花样、抱何侥幸,都没用!诸如退休就意味着进了“保险箱”、上面有人“罩着”就可以安然无恙、报纸电视频频露脸就表示没出事,凡此种种的“护身符”、“护体神功”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障眼法,在中央纪委高高悬起的的“达摩利剑”面前,任何伪装都徒劳无益。
班子出了事,“班长”走不了。常言道,上梁不正下梁歪。一个地方的党员干部,能不能坚持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与主政地方的“一把手”的素质怎样、作风如何有着不无重要的关系。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成十八大后落马的首位副国级官员,确实令人震惊。而他的落马,也绝非偶然,与其曾经领导的班子出事不无关联。在此之前,江西多位官员先后被查,主政江西7年的苏荣显然难辞其咎。权力有任期,清廉无时限。半年之内,江西三位副省级干部落马,作为时任“班长”的苏荣想走也走不了。无论什么人、职位有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就必将受到严厉惩处。为官者,请自重、自省、自律!苏荣被查,也再次提醒和告诫每一位党政“一把手”,必须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切不可玩忽职守、渎职犯罪,否则,今天不犯事,不代表明朝不落马。
“两个责任”,一个都不能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就是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纪委负监督责任,就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直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认真行使监督权,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组织体系,拓宽监督渠道,充分行使职权。无论是党委、纪委还是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具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行为进行签字背书,都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出了问题,不管是任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追究责任、严厉问责。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作为曾经主政江西7年之久的党委“一把手”,未能很好地履行主体责任,导致班子内部有多人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对其严厉问责,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
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是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保障。不论是谁,无论其职位高低,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苏荣的落马,再次验证了反腐败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态。腐败分子无大小,腐败行为无先后,只要有了贪腐之心、贪渎之事,等待着的都是严惩不贷。为官者,唯有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恪守清廉本色,才能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正道上走好走稳走久。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苏荣 全国政协副主席 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