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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 多方参与 成本共担 协同推进

广东省政协专题协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推进居住证与基本公共服务待遇挂钩,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2014年06月30日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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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协专题协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政府主导 多方参与 成本共担 协同推进

 

  本报讯(记者林仪)6月12日,广东省政协十一届六次常委会议在广州召开,专题协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省政协发布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了推进居住证与基本公共服务待遇挂钩,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省委、省政府将加快构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体系,使农业转移人口真正实现从农业到非农业的职业转换、从农村到城镇的地域转移、从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换。力争到2020年,广东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3%左右,实现不少于600万本省和700万外省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其中,在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将为从事环卫、公交、基层医疗等特殊艰苦岗位的一线从业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创造落户的机会。”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到会通报了广东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情况。

  广东省政协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专题调研报告》中提出,广东省对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医疗、养老等保障制度上已全面覆盖,但对灵活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参加社会保障的方式尚未统一。一些地区对农业转移人口仍然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为此,省政协建议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居住证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的登记管理和权益保障作用。以居住证登记管理系统为基础,加快建立覆盖全省农业转移人口居住、就业、社保、住房、学籍等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动态采集更新和互通共享机制,实现联网管理、动态管理和精确管理。积极拓展以居住证为基础的公共服务应用,推进居住证与基本公共服务待遇挂钩,实现居住证在社会服务领域“一卡多用”。

  “我们初步考虑,要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逐步将异地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城镇教育、医疗、文化、住房、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徐少华介绍说,广东将对近年来出台的异地务工人员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梳理,提出一揽子异地务工人员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措施,并于2014年年底前正式出台实施相关工作方案以及具体办法。

  针对省政协调研报告中建议积极增加对农业转移人口流入地的教育资源投入,相关部门表示将提高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比例,鼓励公办学位供给不足的地方向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购买义务教育服务,做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

  省政协调研组发现,现行财政体制下,涉及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资金经费按户籍人口划拨,流出地政府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公共服务经费却没有随之流转,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给流入地政府带来了巨大的财政压力。调研组建议,改变主要以户籍人口为依据的资金经费划拨方式,加大以常住人口划拨经费系数比例,提高省级财政统筹和转移支付力度。

  对此,广东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将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作为重点研究课题,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同推进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转移 人口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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