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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间金融规范化阳光化发展

湖南省政协首场双周协商会聚焦民间金融市场

建立健全民间金融监管制度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民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2015年04月03日 08:51 | 作者:刘洋 陈娟|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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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南省政协首场双周协商会聚焦民间金融市场 让民间金融规范化阳光化发展 湖南将出台民间融资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 刘洋 见习记者 陈娟) 3月20日,湖南省政协举行首场双周协商会,就“构建和规范我省多层次民间金融市场”进行协商议政。

  本次协商会由民盟湖南省委和省政协人资环委共同承办。此前,民盟湖南省委在调研中发现,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该省民间借贷市场接连出现局部危机,给全省经济发展与金融、社会的稳定带来了负面影响,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民间金融市场风险的再一次高度关注。经过民盟湖南省委主委会议研究,决定将“构建和规范湖南省多层次民间金融市场”推荐为该省政协双周协商会议题。

  座谈会上,省政协主席陈求发、副省长张剑飞和省政协副主席武吉海、杨维刚和秘书长袁新华悉数到场。戴晓凤、施爱平、彭继球、尹向东、杨莉、杨光荣、张琳、邵瑛等省政协委员及陈雪飞、邱玉峰、龚伟明等专家学者围绕构建和规范民间金融市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据悉,2014年末,湖南省民间金融规模达5000亿元左右,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缓解“三农”融资难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委员们认为,民间金融是对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然而,由于民间金融市场的不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等,致使民间金融规模持续增长的同时,市场风险不断累积。虽然目前总体风险可控,但存在社会不稳定因素和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隐患。

  委员们建议,建立“场外多层次民间金融市场”,将现在分散分割的民间金融市场结成一个规范有序的民间金融市场,并针对该市场建立统一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引导市场秩序;出台民间金融相关法规,明确民间借贷在利率、合同等方面的通行规则;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引入民间金融,对不同风险特征的筹资者和不同偏好的投资者进行分层分类管理;要增强公众风险意识,防止被高利诱惑。

  “将严格规范典当企业的评估、审核、申报、认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投资公司的监管”……省金融办、经信委、商务厅、工商局、高院、公安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负责人对委员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作出了回应。

  陈求发表示,“对于委员们所提的意见建议,要形成会议纪要,送省委、省政府领导,并及时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沟通衔接,抓好跟踪和落实。”要充分运用好协商成果,建立健全该省民间金融监管制度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提升民众的风险防范意识,促进民间金融规范化、阳光化发展。

  座谈会上,张剑飞通报了民间金融发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省政府将认真研究吸纳委员意见建议,尽快出台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张剑飞说。

  据悉,省政协今年将举行20次双周协商会,就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建言献策,并与有关单位进行协商,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和相关工作的进展。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民间金融 湖南省 政协 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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