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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龙山县政协民主监督员改“聘”为“派”

2015年05月11日 10:18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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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龙山县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小组进驻到县城市管理局,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把脉”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行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这是今年来该县政协积极探索政协履职,加强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新举措,也是落实民主监督职能的一次生动实践。

  据了解,一直以来,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主要是由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自主聘请,开展行风评议或特约监督工作,政协组织对被邀担任监督员的委员难以实施统一管理和服务。今年来,龙山县政协积极探索政协履职的新途径,改变过去由政府部门聘任委员担任行风政风监督员的模式,向县检察院、法院、卫生局、城管局、交警大队等5个部门和司法机关派驻了35名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组成民主监督小组,让民主监督员由“聘”改“派”,也使得该县的民主监督工作实现了“变被动为主动、变随意为规范、变务虚为求实”的转变,有效提高了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扩大了民主监督的影响和效力。

  据介绍,民主监督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督被委派单位对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委政府决策、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被委派单位履行职能、兑现社会承诺情况;监督被委派单位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情况;监督被委派单位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政勤政、优质服务情况;监督被委派单位对政协建议案、提案、社情民意反映以及县政协其他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各被委派单位均制定工作、会议、活动等联系制度,为民主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民主监督员职责明确、监督到位。选派到每个单位的监督员为3名至5名,并确定一名监督员为组长。

  龙山县政协负责人介绍,委派民主监督员,实现了由“被邀监督”向“派出监督”、“个体监督”向“集体监督”、“临时监督”向“常态监督”的转变,有利于进一步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对提升民主监督水平将产生积极作用。

 

 

编辑:薛鑫

关键词:湖南省龙山县政协 民主监督员 政协履职 民主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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