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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建设、文化服务 政府一定是也应该是主体
民盟中央副主席张平:公共文化服务 一定是普惠性的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不断强化多方位的公共文化服务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中央副主席张平:公共文化服务,一定是普惠性的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7日讯(记者 张春莉 朱婷) 如何实现文化亲民惠民?两会伊始,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著名作家、民盟中央副主席张平。
记者:请您谈谈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看法?
张平: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不断强化多方位的公共文化服务,其本质一定是普惠性质的。文化建设,文化服务,政府一定是也应该是主体,一定要大笔投入。我们的一些政府官员在这一点的认识上常常有误区,一提起文化体制改革,一提到文化要走向市场,于是把本来属于公益性的文化服务也一股脑推到市场上去了。原有的文化馆、文化宫、文化场地包括体育场馆都变成了高收费、高消费的场所。
几年前我带母亲到北京来旅游,她看到一个某俱乐部就要进去看看,我说那不是一般人去的地方,她十分不理解,不是俱乐部吗,怎么一般人不能进?我想了好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新中国成立初期她在西安生活过,那时候城市里所有的俱乐部都是面对职工居民的,都是免费开放的,因此她对俱乐部有很强烈的印象。而现在的俱乐部,性质已经完全改变了,全都成了高消费的服务场所。其实像现在的少年宫,一般的孩子还进得去吗?各种各样的收费班早已充斥其间。过去看一场戏两毛钱,现在两百块钱你能看上吗?看一场电影几十块上百块,听一场相声也得几百块。找个地方打乒乓球、羽毛球一小时也得几十块,孩子们去体育场打篮球、踢足球一小时居然也得几十块上百块。我们几乎人人在骂足球,但有谁想到过谁踢得起足球?
一句话,这些公益性的文化服务设施,你让它走市场,最终必然让它变成了高收费高消费的场所,变成了贵族化服务。大妈们的广场舞不就是这么来的?不让她们去广场、马路旁,让她们去哪里?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对文化的市场投入,我们不反对。高收费、高票房、高消费,只要守法合规,我们一样支持。但凯撒的归凯撒,人民的归人民。政府对文化的投入,面对的就是广大民众,就是要让老百姓人人受惠,就不能搞也决不能搞高票房、高收费、高消费。因为这里是人民的祖国,是人民的家。忘记了这一条,宗旨错了,方向也就错了。
记者:现在兴建的文化设施和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离群众的需求是否有差距?差距在哪?
张平:贪大求洋,华而不实,形式主义,不求实效是目前文化设施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中的最大问题。比如农家书屋,很多地方都只是个门面,至于书屋里的书,农民们喜欢不喜欢,对农民有益无益,有没有帮助,却很少有人操心。有的书屋里的书都是出版社长期压库的滞销书,滥竽充数,堆到书屋里根本无人问津。还有冬天冷不冷,夏天闷不闷,农民在书屋里能不能看书等等,并没人关心。像“三下乡”活动,基本上就是找几个演员,再找一个像样点的村子,下去演一场,电视台报道一下就完事了。其实有很多农村好多年都没有剧团去演出了,老百姓看一场戏,往往要跑很多路。现在家家有电视,但与那种能够自身参与的文化活动还是有着天壤之别。东北的二人转很火,山西的二人抬也一样很火,只是由于语言的障碍,山西的二人抬只限于山西的雁北一带县区。其实全国哪儿都一样,各地都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关键是怎么去对待,去引导。如果只是流于形式,应付检查,那样的文化活动就不是惠民而是扰民了。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文化 服务 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