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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农业规模经营条件下耕地保护机制

九三学社建言规范农村土地扭转 守住耕地红线

让农民享有土地增值的最大利益 从根本上提升农民收入

2015年03月08日 08:30 | 作者:高杨 孙权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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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角度,九三中央提出应从六个方面着手构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条件下的耕地保护机制。

  一是禁止流转土地“非农化”,遏制流转土地“非粮化”。对此,九三中央认为,必须约法三章,设置“高压线”,通过民事、行政、司法等手段保障流转土地不被“变性”。在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都不可遍地开花,应把重点放在耕地富集区、粮食主产区和主要经济作物产区。即便是在这些地区,对土地流转的速度、节奏也应有控有调,不可“一哄而放”。应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科学规划粮经比、粮食作物比重和口粮作物比重。

  “二是把握好土地经营规模的‘度’。”九三中央认为,农村土地承包权由家庭享有的重要社会价值之一是维护稳定。集约经营土地的规模如果过大,会给农村社会带来新的不公正;如果过小,经营者获利少,积极性会受挫。

  第三,九三中央认为,应支持适当改造、扩大耕地面积。应通过相关项目资金倾斜,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流转土地进行基础设施改造、荒地改农田、小田改大田、旱田改水田,扩大耕地面积。应对经营主体的投入、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在流转期满后如何处分提前约定,防止日后出现权益纠纷。

  “鼓励经营主体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这是第四。”九三中央提出,土地规模经营主体需支付土地流转费和大量生产投资,倘若单纯从事一般种植业则增值空间有限。而产业链条在一定限度内越延长、多产业越紧密联系,经营主体抗风险的能力就越强,弱势的农业产业就有可能强起来,市场竞争力也会提升。产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经营者效益的增加是保护农业的有效途径,耕地也会因此得到保护。

  第五,是对土壤进行约束性的修复。九三中央认为,虽然我国法律对“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规定了鼓励性条款,但效果并不理想。由于一家一户经营小规模土地,很多农民必然向“种满种足”、“高产多产”要效益,无暇顾及土地的休耕和“补养”。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从客观上提供了采取技术性、环节性措施涵养耕地的条件。国家应抓住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契机,出台政策,由国家给予补偿,约束和激励经营主体对规模经营的土地有计划、分轮次地进行土壤修复、地力培育,补偿标准可依经营者的额外花销、实际损失和农田地力效益等因素确定。

  “第六,是谨防新的粗放式和掠夺式生产。”在提案中,九三中央提出,虽然规模经营能够产生规模效益,但规模经营也可能导致一味向规模要效益。因此有人认为,规模经营不如小户经营精细,不利于增加粮食供给目标的实现。同时,经营者为了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也极易对土地掠夺式生产。对可能出现的这些问题都要明文规定加以防范,比如可实行耕地质量的合同管理等。

  连接:早前报道

  粮食供求“紧平衡”将呈常态

  中国是粮食生产大国,也是粮食消费大国。粮食的连年丰收夯实了我国粮食安全的基础。但农业专家也指出,当前,一边是人们对粮食多样化需求的不断增长,一边是农业资源短缺矛盾的日益突出,未来一段时间我国粮食供求将保持“紧平衡”态势。

  据预测,未来一段时期,我国每年新增人口仍在700万左右;每年新增城镇人口1000多万;粮食的需求增量在200亿斤。与此同时,资源约束持续加剧。我国人均耕地、淡水分别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和25%。

  “更应看到,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每年还要减少耕地600万至700万亩。”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司长曾衍德说,目前,耕地退化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40%以上,东北黑土层变薄,南方土壤酸化,华北平原耕层变浅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耕地的产出。

  与此同时,中国粮食进口也呈较快增长之势。专家指出,当前我国粮食进口品种和数量都在增加,主粮供求格局已由“总体平衡、丰年有余”正逐步过渡到“紧平衡”。

  “虽然我国粮食连年增产,但是由于我国耕地、淡水等要素绷得很紧,粮食产量增加赶不上需求增长、结构变化。”一家农业咨询公司分析师马文峰说,随着城镇化加快推进,粮食需求继续刚性增长,我国粮食供求“紧平衡”将呈常态。

 

编辑:孙莉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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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耕地红线 土地 九三学社 农村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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