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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敢想的人“开绿灯” 为干事的人“兜住底”

——政府工作报告首提“容错机制”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

2016年03月07日 08:37 | 作者:孙铁翔 段续 王昆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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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做到“在其位、谋其政”,更要把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代表委员普遍认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对突破领导干部想干事却不敢不想干事的思想束缚十分重要。

“在改革中不敢担当就容易耽误事。”全国人大代表、长春新大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桂凤指出,发挥党员干部的闯劲和干劲,就应该在管理措施、管理流程以及管理监督检查容错方面下功夫,建立起阳光式的办公模式,推动体制机制建设。

一些代表委员呼吁,一方面要加强体制机制保障;另一方面,还要从思想上给改革创新者创造“轻装上阵”的包容,为想干事的人“开绿灯”。

王昌建议,在探索改革创新容错机制的同时,还要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科学的判定,把出错的几率降到最低,出现错误以后要及时纠正。

“容错机制”绝非“乱作为”的“尚方宝剑”

“建立容错机制虽能鼓励党员干部担大任、敢作为,勇创新并包容党员干部无意识的错误,却不能把容错机制当做包容所有的错误借口。”全国人大代表、延边州企业联合会会长金硕仁说。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政府工作还存在不足,有些改革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少数干部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一些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容忽视。

一些代表委员提醒,对一些无意识的失误理应包容,才能使党员干部轻装上阵,但容错机制绝非“乱作为”的“尚方宝剑”,要分得清失误与错误之间的鸿沟,以免知法犯法、以权谋私。

金硕仁认为,“容错”机制适用的是科学决策、不从个人和部门利益出发的改革创新,对于明知不可为却一意孤行拍板上马而造成的错误,还是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不能拿容错机制来为决策者主观武断所造成的损失“埋单”。

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专职副主委郭乃硕建议,下一阶段,还要通过考核检查等硬性措施,帮助各级政府的“第一责任人”深化对容错机制的认识,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真正为干事的人“兜住底”。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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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全面深化改革 关键之年 容错机制 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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