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情·民意>你言我语 你言我语

北京明确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可租售 中介可代理

2017年05月24日 09:02 | 作者:程春雨 种卿 |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分享到: 

图为北京双井附近的写字楼和居民住宅楼。 中新网程春雨 摄

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博5月23日晚间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的几点说明(以下简称“说明”)明确,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可出租,且不限定出租对象;也可销售,但购房人应符合政策要求。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说明从内容看,与之前调控政策要求并无区别,但政策更加人性化,基本明确了政策的主要方向是遏制增量,对存量,特别是小业主已经使用的存量暂做引导,对小业主来说算是好消息。

3月26日,北京市住建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下称《公告》)。

公告规定,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交易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条件。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说明让当前的商办类房屋政策更具有可操作性,尤其是一些已经入住的商办类房屋项目。对于后续商办类房屋交易会有一个较为积极的管制作用和引导作用。

编辑:梁霄

01 02 03

关键词:北京 商办类房屋 中介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