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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干部争当太平官 "气吞山河"只是摆样子

2017年05月24日 15:52 | 作者:杨玉华 沈汝发 张丽娜 | 来源:半月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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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源于安全感缺失

不少基层干部坦言,近来贪污、吃喝、以权谋私等现象有了极大的改善。不少干部看到了希望和未来,也珍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但一些干部也出现了心理不平衡。特别是现在工作压力很大,又有责任追究,一些人进取心就不强了。有的即使干事,也是“轰轰烈烈喊口号,中规中矩走形式,气吞山河摆样子”。

记者了解到,基层干部中存在的“不为”现象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安全感、怕被问责。干部的心理需求第一是安全,第二是前途,第三才是收入。

“现在排在第一位的安全感是不确定的,没法把握。”一位基层干部坦言,以招商引资为例,过去环保、土地要求没那么高,大家都争着上项目,现在要求严了,大家都担心被“秋后算账”,所以宁愿不干事也不惹事。

不少干部认为,干事做事方向有对错,方法有好坏。只要方向是对的,对方法上的问题应客观评判,防止大家“消极避事、敷衍了事、免责混事”。

给改革创新者吃下“定心丸”

为了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可操作性的容错机制亟须建立。近期,一些省市相继出台鼓励改革创新的制度文件,干部容错免责被多次提及。

湖北省此前出台的《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条例》明确提出,对改革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或者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和损失,但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不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等情形的,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或者国家政策调整,改革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或者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和损失的,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无独有偶,安徽省检察院近日印发相关文件,为容错机制提供法律“护身符”。该文件明确:要把好法律政策界限,查办案件中要把干部在推进发展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的失误和错误,同有法不依、明知故犯的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政策法律不明的探索性失误和错误,同有令不行、我行我素的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推动发展中的工作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先有商鞅城门立木,才有后续变法推进。“容错还要树立一批被容错的改革干将,用看得见的实例鼓舞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安徽一位干部说。

此外,有专家表示,健全容错机制意义重大,无疑将坚定领导干部改革创新的决心,但容错并不等于无限度的宽容,各地在深入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还是要从实际出发,不要“拍脑袋决策”,进入另一种误区。(半月谈记者 杨玉华 沈汝发 张丽娜)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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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太平官 气吞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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