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今日读图今日读图
12部门出“重拳”,能还佛门一个清净之地吗?
治本
佛教道教的商业化是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寺庙逐渐开始自负盈亏,就开展起了商业化活动。
此时,一批拿着钱的组织或个人现身,用“承包”或“入股”的方式换取了很多寺庙道观的经营权。
而在管理上,由于历史原因,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又分属旅游、园林、文物等部门管理,有的甚至形成三四个单位共管的局面。
多头经营、管理,就不得不面对多人分账的问题,增加门票价格、扩大盈利范围就成了必然路径,结果就是宗教界本身、信众和游客都意见很大。
一些专家学者认为,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没有明确的法人地位,这是处于“弱势”地位的根本原因。
九华山大愿文化园99米高地藏菩萨像。(图片来源:新华网)
《意见》对这些弊端作出了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投资或承包经营佛教道教场所,组织或者个人捐资修建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不享有所有权、使用权,不得借此干预场所的内部事务。
而《条例》则有了更为治本的措施,规定了法人资格的问题,明确提出,宗教活动场所符合法人条件的,经过一些程序,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法人登记。另外,还规定宗教场所财产归属的问题,寺庙观庵享有对国家、集体财产的使用和管理权,以及对其他合法财权的所有权。
《条例》明年2月1日实施,僧人道士们终于可以肯定地说“这就是我的家”了。
让宗教人管理宗教地,更容易让各路神仙归位,还原宗教文化本身。出家人总不想自己的院子里总是熙熙攘攘皆为利,更不会让“车神”等“现代神”位列仙班。
不过宗教商业化问题利益相当纠葛,牵涉面广,这也是为什么《意见》需要12个部门联合来发,要想真正还佛门、道门一个“清净之地”,也许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文/陈俊松 部分内容参考新华社、新京报、中国新闻周刊)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12部门 出“重拳” 佛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