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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黄陂区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 无视百万“罚单”

2018年05月28日 10:46 |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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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武汉黄陂区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 无视法院百万“罚单”

央广网北京5月28日消息(记者管昕 左艾甫 实习记者刘颖川)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年4月,中国之声报道了“武汉黄陂区政府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最高人民法院两次督办无果”一事。记者调查发现,这起被武汉中院三次督促履行的强制执行案件,涉及一块闲置16年的土地。这块建设用地约92亩,位于黄陂区日月山水小区内,因常年堆满垃圾,多次被群众投诉。

近日,武汉市中院向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其敦促黄陂区政府召开土地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涉案土地是否出让问题。此外,武汉市中院还对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也是此案的被申请执行人盘龙城经开区管委会,做出罚款一百万的决定。这起强制执行案件将如何了结?法院是否已经穷尽其手段?

2002年6月28日,经黄陂区政府授权,武汉市黄陂滠口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和武汉市黄陂第六建筑有限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协议出让400亩居住用地,实行综合地价包干,每亩8万,合计征地费3200万。

黄陂滠口经济发展区2003年更名为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黄陂第六建筑有限公司后来也更名为武汉第六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协议约定的是出让400亩,但到2010年,政府只为其办理了200多亩的土地和规划手续。双方出现供地纠纷,按照协议约定,提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2015年12月,武汉六建打赢了官司,但遭遇执行难。目前,武汉市中院已三次发出敦促履行的通知书,最高法院也督办两次,武汉市委政法委也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黄陂区政府尽快依法行政,但黄陂区政府仍未履行生效裁定。黄陂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丁朝辉称,中国之声的报道播出后,区里第一时间开了专题会议。黄陂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书记和区长都亲自参加了专题会议。区政府的相关负责人和盘龙城开发区的主要负责人约见了六建公司的法人代表,双方进行了坦诚和务实地交流。

武汉六建法人代表吴绪明称,区里确实找他谈了一次。区里的相关负责人给他做工作,希望他能到武汉仲裁委申请增加或者变更诉讼内容,但被吴绪明回绝,“倾家荡产,我也要把这个官司打到底。个别人歪曲了政府的政策,根本就没有把法律当回事。”

记者调查发现,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当初协议约定的是协议出让,而2002年7月1日,我国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发生重大调整,要求经营性土地必须要通过招拍挂程序。尽管武汉仲裁委对是否继续履约,2015年就已做出了明确裁定,武汉市中院也已驳回了盘龙城经开区管委会的不予执行裁定的申请。但黄陂区政府拒不履行的理由,仍是“和法规相冲突,供地方式不明确”。黄陂区政府法律顾问丁原表示,因为它是经营性的土地,这是一道红线,必须履行招拍挂程序。区委区政府如果以协议的方式出让,与现行的政策、规定相悖,会涉及到问责的问题。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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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武汉黄陂区 拒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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