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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帮26名员工讨回200万补偿款
15天“赶出”26份起诉书
可别小看写起诉书,对于乐器厂这个案子来说,起草26个人的起诉书可花了同学们不少精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收到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后,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留给同学们起草起诉书的时间只有15天。
除了时间紧之外,26名当事人每个人完全不同的经历、诉求,也是一大难题。为了理清每个人的“时间线”,同学们专门组织了一次实地考察,和乐器厂的员工面对面聊天,同时通过与周围村民、村委会沟通,确认了乐器厂的性质,以确保乐器厂有资金可以支付老员工的养老保险。
“五一”假期,社团20多名同学自愿放弃了自己的假期,聚在一起起草起诉书。有些人或许会认为,一人起草一份起诉书应该用不了多少时间。但事实上,为了让起诉书更加严谨,不少学生都是熬夜好几天才最终完成。案件负责人之一的张文嘉解释说:“因为还是学生,很多东西会出纰漏,所以总是要一改再改,遇到不懂的知识还需要请教老师、师兄师姐,或者自己检索。”
法律文书提交到法院后,26人的起诉书、保全申请被全部受理。6月下旬,大家从当事人处得知,经法院调解,大家已经和乐器厂达成协议,每位当事人获得了8万到1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赔偿,总计200余万元。
慎重选择放弃当代理人
得到消息后,相比学弟学妹的高兴、欣喜,该案负责人之一的前值班部部长张宗铭显得很冷静,“为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感到高兴。但还有一些职工没有达到如愿的结果,待裁判结果出来后我们会继续跟进案例的进度,进一步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帮助。”
张宗铭今年大二,作为学长、前辈,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他提供了不少意见和帮助。“我们社团虽然大一学生是主力,但遇到学弟学妹们还没有学到的领域,大二、大三、大四的师兄师姐都会提供帮助。”他介绍,自己之前刚刚接触法律援助时,也是师兄师姐“手把手”教着上路。如今,他虽然已经“卸任”,但也时时刻刻关注着学弟学妹在援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在递交起诉书时,曾有当事人提出,希望可以请同学们担任该案的代理人。张宗铭和其他几位同学商量后,婉拒了这一请求。对于刚刚接触法学不久的学弟学妹来说,能够担任代理人或许会是一次很新奇的体验,但张宗铭却有更长远的考量。
“这个案子是法律援助日常接触的典型案件类型之一,从法律层面来讲,解决难度并不大。但在我们方面,共计250万的标的额远远超出学生个人的可承受范围,诉讼风险过重。同时在目前学期时长缩短的背景下,贸然采取代理后,粗略估算法院审限,很有可能舍本逐末,影响学生代理人的正常复习、甚至庭审与期末考试冲突的情况发生;这是我不能允许在我的部员中发生的。综合考虑后,我通过咨询有代理经验的师兄们,及与我们管理层内部商议,并经过对用人单位的实地调查后,决定放弃代理。”张宗铭说。
“永远不会放弃法律援助”
对于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学们来说,乐器厂的案子虽然已经告一段落,但法律援助却还没有结束。
刑事司法学院大一学生季乐颀在该案总结感想时写道:“从大一入学加入法律援助中心开始,在南门接待的当事人也算不少,但对当事人的帮助,基本上都以失败告终,说不失望是假的。也曾很多次问过自己,法律援助这件事情,对当事人到底有没有意义。所以这一次帮乐器厂的阿姨们拿到赔偿金,不只是一个‘法援成功’的案子,它给我带来成就感的同时,于我更重要的意义是回答了这个我一直在问自己的问题。当看到阿姨们成功拿到补偿金消息的时候,我突然明白,就算成功率很低,低到像壁炉里快要熄灭的小火星,我们的努力都可以让这个火星再大一点,再大一点,然后照亮当事人的希望。我们做的这件事情,是有意义的啊。”
国际法学院大一高鑫说:“很多人都说,一群学生,能干什么啊,每天的值班能帮到的有几个?法律援助的目标在我心里是:哪怕一个,我们也义不容辞。就算没有,我们也甘之如饴。”
张宗铭则已经为自己规划好了未来的职业:“可能会去当律师,永远不会放弃法律援助。”
文/本报记者 孔令晗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26名员工 200万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