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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犯罪到案发 时间跨度平均7年

2018年11月01日 07:44 |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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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发布《职务犯罪白皮书》,近年来“小官”犯罪占比较高,“初犯”年龄35岁至45岁占比最高

“贪官”犯罪到案发 时间跨度平均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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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北京一中院发布《1995年-2018年职务犯罪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作为承担了北京近四成的职务犯罪审判任务的法院,23年来,一中院通过审理的1800余件职务犯罪案件,总结出了该类案件的主要特征和发展趋势。近年来,职务犯罪中“小官”犯罪占比较高、犯罪行为时间跨度平均为7年,“初犯”低龄化职务犯罪特征初显等。

据了解,这是北京市法院系统发布的首份职务犯罪审判领域的白皮书。

九成以上职务犯罪是贪污贿赂

根据白皮书,1995年至今,北京一中院共审结一、二审职务犯罪案件1802件,先后判处罪犯2306人。其中,贪污贿赂类案件1724件,占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95.67%。在涉案金额上,犯罪金额100万以上的案件占到总数的46.89%,普遍涉案金额较高。此外,该院判决没收赃款物、追缴经济损失66亿元,实际追缴、挽损共计44亿元,判决追赃挽损率高达67.1%。近半数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罚。

作为全国最早审理,也是审理最多省部级以上高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中级法院之一,一中院通过总结认为,职务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小官”占比高,科级及科级以下的被告1756人,占到总人数的76.15%;犯罪时间跨度长,犯罪行为时间跨度平均为7年,最长的22年;35-45岁人群所占比例最高,同时呈现出“初犯”低龄化的趋势,其中“初犯”年龄最小的仅20岁;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部门和岗位是频繁涉案的“重灾区”,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关键领域,出现了多人涉案的“塌方式”贪腐枉法。此外,由于北京一中院辖区内集中了大量中央党政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型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等,也使得涉及上述单位的案件占有相当比例,呈现出个性化特征。

职务犯罪首因理想动摇思想蜕变

23年来,北京一中院先后审理了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受贿案在内的多起北京市乃至全国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比如首例省部级官员因单个渎职罪名受到审判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李达昌滥用职权案,首例我国通过司法协助缉捕并引渡回国的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化学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被称为“全国商业贿赂第一案”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受贿、玩忽职守案等。

分析该院审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主要犯罪成因有以下几点:首先是理想信念动摇,思想蜕化变质;其次是心态严重失衡,沾染低俗“癖好”;第三是法律意识淡薄,法律常识匮乏;四是职业道德水准不高,纪律意识不强;五是权力过于集中,缺少必要制衡。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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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贪官”犯罪到案发 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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