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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思考

2014年04月30日 10:03 | 作者:曹长胜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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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加强对事关民生的重大项目的协商。在具体议题确定上,应紧贴实际,紧贴民生,就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财政开支等重大事项进行充分的协商讨论。协商民主就是要在各阶层充分表达自身利益需求的基础上,协调和平衡各方利益,促进项目安排的合理制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要加强对各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所关注的其他重大问题的协商。为了促进党委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有必要围绕党派和委员关注的焦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协商,研究对策,吸纳协商民主的成果。此外,还要围绕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问题展开协商。
  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有效途径及形式
  人民政协组织通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逐步形成和完善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民主协商形式和程序。这些程序和形式在保障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充分履行职能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要深入拓展政协协商民主的形式,完善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创新政协经常性工作方式,拓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努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协商格局。
  围绕发展全局性问题进行“专题协商”,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开展专题协商是人民政协完善和发展协商民主制度的一个成功探索和重要实践,生动体现了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民主协商的精神,成为政协组织立足自身特点和优势,充分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形式。北京西城区政协积极探索出了“三会一案”的专题协商模式。所谓“三会”,即通过“两政”(政府与政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全年工作的协商重点;围绕“两政联席会”确定的议题,组织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委员深入调研,反复论证,最终形成集体智慧成果,召开议政会,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的对策、措施和意见建议;发挥政协常委会议层次高、智力密集的优势,就区域发展的瓶颈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帮助破解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案”就是在各专门委员会组织视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就区域发展的重点问题形成常委会建议案,并大力推动建议案的办理落实。这些办法和措施,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形成了专题协商的强大合力,形成了政府欢迎、群众满意的良好局面。
  围绕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行“对口协商”,推进行业部门科学发展协调发展。西城区政协近年来积极调动和发挥八个专委会的作用,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围绕金融街建设、历史名城保护、扶持小微企业等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紧密合作,深入调研,向群众求计问策,在此基础上与政府相关部门展开充分讨论协商,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保障机制。目前,西城区各部门把“对口协商”纳入相关规范性文件,在制定年度计划、出台重要改革措施和编制工作规划时,积极与政协专门委员会进行对口协商,并邀请专门委员会或政协委员参与调研论证。

编辑:刘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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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协商 政协 提案 人民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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