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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超40名国企高管被查 一把手涉案金额令人咋舌

2014年07月04日 09:19 |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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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腐集体化窝案增多

  广州市检察院日前通报,广州白云农工商系列窝案已有19人因卷入而被立案调查,广州市国营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等人涉嫌挪腾贪污国有资产2.84多亿元,打破广州贪腐窝案涉案金额纪录。而在此之前的中石油腐败系列案中,至少已有45人被调查;在古井集团腐败窝案中,10多名高管被查处,受贿时间跨度长达17年,涉案金额从数十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中国移动[微博]四川公司、河北公司接连曝出窝案……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说,“群蛀”案例增多是国企腐败的又一大特点。国企高管通常可以“感召”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形成内部人控制和攻守联盟,发现时往往倒下一大批。

  国企窝案频发的背后,不仅有国企管理体制漏洞的原因,也有监管体制缺位的因素。

  从管理体制来看,发生“群蛀”案件的重要条件之一,就是形成内部人控制。虽然近年来一些国企通过建立董事会甚至引入外部董事等方式来防范内部人控制,但从预防腐败来看,这一制度设计收效并不明显。

  华润集团一家二级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公司成立了董事会,但包括董事长、董事都是集团任命的,有的董事还是集团高管兼任的,“这样的董事会怎么可能实现监督和制衡?”

  而从监管体制来看,目前对国企的监督方式包括纪检监督、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等,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国企腐败的大案、要案往往却是外部监督发现的。如广州白云农工商系列窝案,案件跨度长达十余年,若不是一些退休职工持续多年上访举报,结果怎样不好设想。

  手段多样化隐蔽性增强

  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当前国企腐败通常有如下手段:源自权力的腐败。即利用手中掌握的各种审批、审核、业务发包等权力,在决定业务承接方、聘用服务方中收受业务单位或个人的贿赂或为亲友谋取“福利”,如三峡集团“有的领导人员亲友插手工程建设,一些招投标暗箱操作”。

  业务流程中特别是财务环节的腐败。通过虚增购销环节和费用、虚构承租人等方法侵吞公款,如中远集团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敏杰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报销个人费用,中冶科工副总工程师张哲英通过虚增工程量套取巨额工程款据为己有。

  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给违法违规撑起了“保护伞”。长期研究国企问题的山东财经大学副校长綦好东,通过对截止到2013年4月30日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公布的115家非上市央企研究发现,8家集团公司尚未建立或无法进入官方网站,其余107家只有7家披露了企业年度报告,全部企业中没有一家公开披露高管薪酬。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认为,推进信息公开首先要做好财务报表、重大投资、薪酬制度等基础摸底工作,为信息公开提供前提;二是整合内外部监督资源,构建由各级人大、审计机关、国资委、财政部门,以及外部董事等组成的国有企业监管体系,及时监管及时公布;三是将国有企业信息披露纳入考核,明确考核奖励,对报喜不报忧的企业给予处罚。国有企业的信息披露记录还可纳入企业信用建设体系,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享。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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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企高管 腐败 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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