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协·协商>建议 建议

广州市政协委员:电梯超期服役不如强制报废

2015年02月02日 09:26 | 作者:成希 | 来源:南方日报
分享到: 

  建议:立法规定电梯强制性报废标准

  欧阳智鸿建议,质检、安监等部门牵头制定广州市电梯强制报废的有关规定,确保服役十五年特别是二十年以上的电梯逐步退出。质检等职能部门加强行业监管,结合实际情况,对商用、住宅电梯以高峰期间承载量及行业标准为检验依据进行检测,对检验不合格的进行限期整改并做好后期跟进记录。质监部门与住建部门配合做好相应规定,对住宅电梯的维保,由物业管理在业主缴纳的物管费中每年抽取相应的费用作为电梯维修保养费,如维保不及时的按相应责任对物业管理者进行处罚。

  对一定时间范围内的电梯分别进行抽检和年检,如对使用3年—5年内的电梯进行抽检,超过该时间段必须年检而不是约检,并将抽查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同时,将电梯乘坐人员的评价作为电梯年检及维保的标准。

  欧阳智鸿表示,部分“黑电梯”安全隐患极大,质监局对违建楼宇不予受理电梯安装申请,但这些违建楼(多是出租屋)仍然非法安装电梯,这些未申报,未验收,不年检,无维保的“黑电梯”隐患极大。

  质检与公安应联合行动坚决取缔“黑电梯”。通过报纸、网站、微信等多途径手段公布检查不合格的电梯情况,加强电梯安全宣传。

  回应:电梯不用强制性报废

  广州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现场对此回应称,住宅电梯由于维修比较薄弱,更会减短寿命,也是事故多发点。为了保证安全,达到使用年限或适用配件不再生产时,就应该更换。目前,我国在法律层面上还没有明确的强制电梯报废的规定,很多老旧电梯仍在运行。虽然电梯设计寿命一般在15年左右,但这只是一个理论上的数字。经过150多年发展的电梯技术,已经很成熟,安全系数较高,如果维保得当、零部件更换及时,服役年限长的“老电梯”仍然可以以健康的状态长期投入工作。电梯的使用年限并不是安全与否的唯一标准。维保得当在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电梯结构不同于汽车,相对简单很多,经过一段时间对设备的定期更换,换来换去,配件换完了,实际上电梯也成了新电梯。

  广州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同时介绍,广州很多小区维修基金实际上可以用做电梯维修,只是不少小区属于老房子,维修基金已经用完,这些房子的电梯最需要维修保养,现在考虑的问题是怎样继续收缴维修基金。房管局相关人员也回应,至于每个月将物业管理费拿出一笔,作为维保基金,房管局也在考虑。但是实际操作要按照当时业主跟物业签订的合同。

  广州市质监局负责人介绍,购买时间相对较短的电梯不用年检,实际上不好操作。因为5年内的电梯故障还不少,不少电梯在安装过程中,在业主装修或者搬家过程中,会受一定程度损坏。电梯最安全稳定的时候,其实是在使用5到10年之间。而年检收费属于国家规定的特殊收费,广州不能够取消。至于违建房中的电梯,如果属于对外的公共电梯,质检部门会去查封和取缔,但是对于自主的家庭电梯,目前没有部门监管,这些“黑电梯”也不用申报,不需要年检,一般也不用年检,确实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编辑:薛鑫

01 02

关键词:广州 政协委员 电梯 超期服役 强制性报废 电梯困人事件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