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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官司打一半房子没了 有关部门表示系“误拆”

2015年02月02日 13:41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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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司还打着,房没了

  2014年下半年,坏消息开始在拆迁户中蔓延:一些在打官司的人,房子还是被拆了。

  刘馨一度以为法律是护身符。根据有关条文,强拆房屋的唯一合法途径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向法院申请,再由法院作出裁定。

  如果拆迁户已提起行政诉讼,对于此时的强拆申请,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

  长期代理拆迁案件的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认为,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后,如果政府还没有作出“房屋补偿决定”,那么,政府连申请强拆的条件还不具备。

  “肯定没有经过法院许可。”郑州中院行政庭有关法官近日向中国青年报记者确认。

  但刘馨还是被拆房了。刘馨回忆,2014年11月12日凌晨两点左右,她接到邻居的电话,说“你家被拆了”。

  刘馨那时在外租了一套房子,进市区得乘坐1小时的公交。她说,自己是本栋楼唯一没签补偿协议的拆迁户,整栋楼已停水断电,有的楼梯也被毁坏。

  “上洗手间,就去离我们家不远的医院。洗澡就去公共澡堂,洗衣服去朋友家。”刘馨称,由于回家没法正常生活,她后来只好在外租房。这也是其他一些拆迁户的做法。

  警方受案回执显示,天亮后,刘馨报了警。楼房共5层,她家位于3层,而现场照片中的楼只剩两层,两层之上是一堆废墟。

  白祖家的房子早一些被拆。2014年11月3日,他报警称房子在夜间被拆。住房是金水区工商局的家属楼,三室两厅,实际面积100来平方米,“算大房子”。

  2015年1月30日,记者在金水区寺坡六里屯一带看到,原先金水区工商局家属楼的位置已成一片平地,6层楼房已经看不见了。一些工人、挖掘机正在附近作业。

  根据多名在打官司的拆迁户提供的原住址,记者近日进行了走访。但是,其位置如今要么是平地,要么是一片废墟。

  当时的多份接处警登记表显示,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被强行拆毁房屋内电视、空调、电脑、桌子、椅子、床等物品被损坏。

  记者从100余个打官司的拆迁户中抽取15人分别独立采访。这些人均称,2014年诉讼期间,他们的房子被拆了。拆之前,他们既没签订补偿协议,也没收到法院的强制拆除通知。

  除了这15人,这个改造项目还有多少民宅被绕过法院拆掉?金水区尚未公布准确数字。

  局势紧迫,这或是拆迁方式变异的重要原因。负责实施征收的金水区南阳路街道办曾在给拆迁户的一份答复中称,截至2014年11月底,“仅余2%未签协议”,“签订协议较早的被征收人,过渡期已两年有余,对安置房仍未建设意见很大”。

  那时已滞后原计划一年多了。根据征收决定,签订协议、搬家及兑付工作应在2013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

  接连的行政诉讼客观上让这一进程变得更慢。事实上,在2014年4月第一起行政诉讼开庭前,金水区政府曾多次与法院沟通,希望尽快安排案件审理。

  有关部门表示系“误拆”

  拆错了——这是金水区有关部门给一些拆迁户的答复。

  2014年11月25日,刘馨等近10名拆迁户与南阳路街道办沟通被拆房的事。现场视频中,街道办负责人解释,拆他们房的是河南省新乡市的河南万顺拆迁有限公司。边上,一名男子自称是公司工作人员。

  她们后来看到了一张落款是该公司但无盖章的情况说明。说明称,“由于部分未签协议的户主自行前期将门、窗卸掉,并且搬空搬离了房屋,致使我公司工作人员误以为该房屋是已签过协议的房屋,因此造成了个别未签协议户主的房屋被误拆”。

  中国青年报记者近日联系了该公司。公司赵姓负责人说,他之前没听说过误拆的事情,并表示会尽快前往郑州,了解是否有误拆、多少户被误拆及赔偿事宜。

  刘馨与街道办沟通的第二天,拆迁户肖路也收到了一份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虽然刘馨的楼在最西边、肖路的楼在最东边,但在街道办的答复中,他们的命运是相同的:房被误拆了。

  答复称,该栋楼36户只有肖路一户未签协议,拆迁公司在对该楼进行拆除作业,对该楼进行清查时,发现该楼所有房屋均已搬空,且门窗拆除完毕,误以为整栋楼具备拆除条件将其拆除。

  “一间房可能是拆错了,这么多间房,怎么都拆错了?”一名拆迁户质疑。

  除了“误拆”,另一些拆迁户得到的说法是“不知道是谁拆的”。记者统计发现,前述15名受访拆迁户中,有11人表示,政府既没承认是他们拆的,也没告知拆房者是谁。

  这些居民为何被绕过法院拆房,究竟是谁拆的房?金水区有关部门在采访中均不愿正面回应。

  金水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办公室贾姓主任在电话中表示,此事由区委宣传部解答。当记者提出与其见面采访,他表示不方便。

  而面对记者的数次追问,南阳路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单丙星始终只说一句话:请联系区委宣传部。

  绕过法院拆房,这并不是拆迁户唯一的不满。2014年4月,在给金水区政府的《司法建议书》中,郑州中院坦言,“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原告情绪很不稳定,多人数次来我院反映你单位存在断水、断电、恐吓甚至殴打被拆迁人等野蛮拆迁行为,并强烈要求我院采取措施停止强拆行为”。

  建议书表达了担忧,称“原告每每来访均群起激愤,言辞恳切,且来访持续时间较长,表现出对你方拆迁行为和拆迁人员存在极度不满甚至仇视情绪”。

  郑州中院建议金水区政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阻断交通等手段,逼迫被拆迁居民搬迁,避免激化社会矛盾。同时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给予重视并妥善处理。

  金水区政府并不承认这一点。2014年11月,刘馨收到了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金水区政府办公室称,征收指挥部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征收,不存在断水、断电、断气等行为。

编辑:王沥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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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拆迁户官司打一半房子没了 有关部门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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