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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官司打一半房子没了 有关部门表示系“误拆”

2015年02月02日 13:41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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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要求对涉案暴力逼迁问题展开调查

  截至发稿,多名拆迁户已上诉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受访拆迁户看来,即使房屋征收决定终审被认定合法,但未经法院同意就拆房,这显然缺乏对司法的敬畏。

  中国青年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对于房屋被拆,至少有30余名拆迁户向警方报案,时间集中在2014年下半年。

  郑州市公安局南阳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多名警官告诉记者,有的报案在立案范围,已予以立案;有的不在立案范围,就只能请居民去找征收办。一名警官透露,此事现在已成立了专案组。

  在一份落款为河南新乡万顺拆迁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中,拆迁公司表示,误拆行为已受到征收指挥部的严厉批评,公司也深刻认识到自身的失误,积极通过拆迁指挥部联系被误拆房屋的业主,并愿意就损失依法赔偿。

  这份落款时间为2014年12月5日的说明称,截至目前,公司已与部门户主达成谅解协议,并进行赔偿。

  不过,前述15名受访拆迁户告诉记者,他们均未收到赔偿,也没有拆迁公司与其联系。

  多名拆迁户坦言,虽然败诉,但判决书的一些内容“写得很好”,尤其是关于居民对暴力拆迁的反映。

  郑州中院判决书专门用一个小标题陈述了“关于原告反映的暴力逼迁问题”,称这是“原告起诉的重要内容”。

  判决书称:“暴力逼迁方式更为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禁止,如果确是政府默许、纵容甚至亲自参与这种暴力逼迁,无论在行政伦理还是法律层面都不可容忍,是对人民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巨大破坏。”

  判决书披露,法院对原告反映的这一问题高度关注,庭后勘查了涉案地段部分拆迁现场,并且就原告反映问题向金水区政府下发两份司法建议,要求其核实、处理,并约谈被告单位负责领导。

  判决书要求,被告案后应当会同有关单位,对涉案暴力逼迁问题展开调查,区分责任。

  记者获悉,关于此次行政诉讼,郑州中院已向金水区政府、郑州市政府、郑州市政法委等部门通报,有关部门表示已派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一名法官分析,如果调查认定拆房系金水区政府所为,就涉及国家赔偿;如果不是,就涉及民事赔偿。如果存在犯罪,还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以及党纪、政纪责任。

  中国青年报记者证实,郑州中院一名法官曾向拆迁户透露,案件审理过程中,郑州中院多次与金水区政府沟通此事,“但政府一直声称,是基层组织了一帮社会无业人员,绕过政府进行拆除”。

  “如果是基层绕开政府进行强拆,那就是对公民合法财产的侵犯,基层负的责任更大。当然,这需要政府方面举证,交代清楚。如果政府拿不出证据,根据本次行为推定,就应该是政府负责。”该法官说。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部分居民被绕过法院拆房一事,尚未见到金水区房屋征收办作出公开表态。

  谁拆了房,多少房被违法拆除,谁应负责,拆迁户又该如何获偿?对于事件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文中拆迁户姓名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卢义杰 实习生 谢亚乔

编辑:王沥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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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拆迁户官司打一半房子没了 有关部门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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