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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民族地区稳定团结繁荣发展
全国各级统战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青海:和以同兴 稳以共荣 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站在时代的新起点上,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这个大命题随之破题而出。《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关于新时期巩固和发展民族大团结的归纳有这么一句话:“我们应当在大是大非面前,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切实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共同创造更加幸福的生活。”
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一年多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高度契合,一个个行之有效的举措在青海省不断施行,推动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迈出了最坚实有力的一步。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科学定位,突出表现在九个方面:深化思想引导,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向主动引领转变;推进依法治藏,藏区维稳向常态治理转变;抓基层打基础,基层工作向组织建设全面统筹“三基”建设转变;管理与服务并重,让宗教界均等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加强教育培训,引导宗教界人士积极发挥;持续推进双语教学,逐步实现由“能上学”向“上好学”的转变;加强管理创新,社会管理向“三个类型、四个层级”模式转变;加大民生投入力度,财力安排使用由保工程向保民生转变;加快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由单一的建设向制度保障转变。
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到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变的是称谓,不变的是拨云见日的自信和勇气,却一如既往地顺应着历史的潮流。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必须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必须提升到战略性、全局性、牵引性的高度,必须举全省之力,高标准、全方位全力推进。从解决意识形态领域的突出问题着眼,化解影响藏区稳定的深层次问题。全省万名干部下基层,集中宣讲中央对藏区的关怀,回应社会关切。青海坚持重心下移,强基固本。全省新增基层干部9300多名,建立干部对口支援藏区乡镇制度。自下而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全省抽调万名干部,开展“五进”活动;推行“一线工作法”,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2013年,青海省委、省政府继续保持民生投入,使之占财政支出的75%。这一年,全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成为多年来藏区青年就业情况最好的一年;这一年,城乡低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标准再次增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统一;这一年,全省推行“1加9加3”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调整优化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加快特色职业高中建设;这一年,坚持扶贫开发向最贫困的地区倾斜,全省21万贫困群众脱贫;这一年,在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应急救助制度、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医保服务等方面,青海走在全国前列。
上述种种成就表明,通过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不懈实践,探索和积累了符合青海实际、彰显青海特点的诸多宝贵经验,这就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实施“一把手工程”;必须坚持思想引导,不断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必须坚持依法治理观念,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解决影响发展稳定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必须坚持依法、管用、和谐原则,创新寺院管理和服务长效机制;必须坚持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实现群众参与和群众共享有机结合;必须坚持“一线工作法”,切实增强执行力、落实力;必须坚持分类指导、分层实施,汇聚起创建工作强大合力。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民族地区 发展 民族团结 少数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