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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僵尸肉”的“前世今生”:严打走私下的"猖獗"

2015年07月15日 15:06 | 作者:冯抒敏 李敏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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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走私致富 边境村民“护航”走私

  “这边的走私犯罪主体以自然人为主,这与我国其他地区走私犯罪以单位犯罪为主有显著区别。”赵日友介绍说,在其他地区,走私货品通常夹带在单位报关的货物中走私入境。在防城港,被抓获的涉案人员大都是为幕后老板记账、装卸、运输、驾驶、望风等受雇人员。货主、保货人、幕后老板很少归案。近年来的到案人员90%以上为受雇人员。

  记者调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审理的走私犯罪案件发现,边境村庄几乎都存在边民在走私车辆经过的检查站附近修建小路并设卡向走私犯罪分子收取过路费的情况。走私人员通过缴纳过路费成功地拉拢了不少边民对他们予以包庇、纵容。部分边民还主动加入走私犯罪团伙帮助运输走私货物、监视执法部门等,形成了利益共同体。

  “这种过路费,当地黑话称为‘过棍费’。”赵日友说,边民在上述走私小道私自设卡放下一根棍子拦截,走私车辆只要向村民交钱就可以通过,这成为不少边境村庄“创收”的途径之一。

  “‘过棍费’一般每次100元,运输路上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承接‘保货’的老板承担。”陈远达说,有些边境村庄有时每户家庭一个月可以分到500-600元不等的“过棍费”收入。而这些成本对幕后的走私货主来说仅是“九牛一毛”,成功走私的冻品每货柜可为货主带来数万元利润。

  少数人因走私暴富的事实刺激着一批一批的人参与到走私这个行当中,少部分人成了捞大钱的走私老板,一部分人成了为老板做眼线的“看路仔”,一部分人成了走私货物的搬运工。在边城东兴,穿梭于街巷、村屯的“后推小货车”、“五菱微型车”,密布江面的“拉滩”船、“铁壳”船,参与走私或帮助走私的群体凸显。

  不少边民以走私谋生致富的观念根深蒂固。“执法部门即使到边境村屯缉私,往往也很难将查扣的走私货物带出村庄。”陈远达说,村民通常会哄抢查扣的走私货物跑回家中,再将抢到手的货物通过其他渠道转卖出去。

  以边民互市贸易作为幌子进行走私活动是另一种更为隐蔽的走私方式。为鼓励对越边境贸易及经济合作,促进边境地区经济发展,我国出台了边民互市贸易优惠政策。政策规定边民每人每天携带原产于越南的价值8000元人民币的货物入境,可享受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税的待遇。走私人员利用这一优惠政策,在境外的边境一侧囤积货物后,给每位边民一定的费用,纠集边民持边民证过去领取货物,假借边民互市贸易的方式向海关申报,通过通关口岸入境再汇集运走,造成海关未能按正常程序征收相关税款,由此偷逃关税及进口环节税。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打击走私犯罪白皮书指出,参与走私的一般是无业人员或低收入人员,经济来源单一,而走私的高利益回报又推动了其参与走私的步伐。

  “我们也不时会同相关部门到走私多发地的乡村加强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目的是使边民认识走私犯罪的危害,但收效甚微。”赵日友无奈地说,在去年至今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审判的12件15人走私冻品案中,15名被告人全部为受雇佣人员,其中7件案件的被告人为了每船100元的费用帮助走私货主将冻品从境外运到中国的非设关地码头。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僵尸肉 走私 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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