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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发会诉污染腾格里沙漠企业遇“证明”尴尬
公益诉讼主体范围扩大但局面艰难
就在今年7月底,绿发会对康菲溢油重大事故提起过公益诉讼,该案已经在青岛海事法院立案。此前,该基金会还提起过两起公益诉讼,也都已经立案,并未遇到过“主体资格不适格”的问题。
但是,为什么这次在宁夏却被认定为不符合原告资格?
对此,王文勇说:“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所以宁夏法院没有义务遵从此前的判决。”但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研究员马勇认为,正因为中国是成文法国家,所以更需要有统一的标准。
据王文勇介绍,从法律变迁来看,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限定,其实一直是在逐渐放宽的。
例如,民事诉讼法规定,提起民事诉讼的主体需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但2012年大修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明确,“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王文勇认为,从“直接利害关系”扩大到“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为公益诉讼打开了空间。
在新环保法历经4年的修订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先从“中华环保联合会”改为“全国性社会组织”,最终扩大为现行的“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且“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等要求。
按照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统计,截至2014年第3季度末,全国共有700多个社会组织可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但杨朝霞说,环保组织除了要符合法定的起诉资格外,至少还得同时具备有技能、有资金、有意愿等几个基本条件。
“据学者统计,在全国具备起诉资格的700来家环保组织中,有能力提起公益诉讼的只有30多家。而这30多家中,真正提起过诉讼的,也寥寥无几。”杨朝霞说。
王文勇也介绍,自今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行以来,共有22起环境公益诉讼被法院受理,但提起诉讼的主体,只集中于9个社会组织。
“这次未被受理,对绿发会以后的类似诉讼肯定不利。”杨朝霞说,绿发会可以组织专家论证和司法鉴定,证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与所诉环境保护公共利益有关联性。此外,杨朝霞还表示,宁夏高院若没有把握,也可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如果最高法就这个案子对司法解释中的‘关联性’作一个回复,也有示范性”。
另外,杨朝霞提到,因腾格里沙漠处于宁夏、内蒙古、甘肃三省(区)交界处,如果宁夏高院不受理,内蒙古和甘肃的检察机关也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今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北京、内蒙古、甘肃等13地(无宁夏——记者注)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但杨朝霞表示,自开启试点到现在,还没见到媒体报道过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案例。“这也许可以成为试点的第一案。”杨朝霞说。
本报北京8月28日电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污染 腾格里沙漠 “证明” 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