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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到底多严?少报1平米要汇报
从2015年1月起,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中组部要求,凡是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拟列为副厅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以及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将全部进行重点抽查。
对比不难发现,2016年凡是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的均属于重点抽查核实对象,“凡提必核”全国范围内落实,同时新增“换届时拟继续提名的人选对象”。北青报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凡提必核”已经成为任免程序中的一环,并且部分地方将“凡提必核”从考察阶段提前到动议阶段。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信息要纳入数据库
2016年除领导干部因公前往台湾也需申报外并未新增申报内容。
北青报记者梳理各地通知发现,虽然2016年表格与2015年变化不大,但河南、广西、湖南、辽宁、北京等多地,都要求干部按照“首次填报”进行填报。
这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数据库的建立不无关系。
北青报记者获悉,中组部于2015年12月5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1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其中明确,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信息管理系统,将个人事项信息准确、完整录入数据库,逐项进行校对,确保录入信息与领导干部填报情况一致。
据北青报记者了解,有省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填表须知中提醒申报对象,房产地址和面积应与房产证登记信息完全一致,防止自动比对系统无法识别,误认定为未报告。
延伸
什么样的情况算是漏报瞒报?
北青报记者梳理发现,2015年全国有为数不少的领导干部因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受到不同程度的组织处理,个别干部被移交到纪检监察机关。那么,什么样的情况算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
少报告房产面积50平方米以下算漏报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四川一单位在填报提示中明确了漏报瞒报的标准。
其中,漏报行为包括以下情形:少报告房产面积(以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累计在50平方米以下的;少报告股票、期货、基金等金融投资金额10万元以下的;少报告非上市公司、企业实际投资金额10万元以下的;少报告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体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实际投资金额10万元以下的以及其他情形。
发现上述漏报情形将给予批评教育。
少报告本人因私出国(境)证件属瞒报
瞒报的情形更多一些,主要有8种情形。
其中,有未如实报告的三种情形:未如实报告本人婚姻变化情况;未如实报告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与港澳、台湾居民通婚情况;未如实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透露,是否移居目前主要就是依据本人填报或者根据本人、配偶、子女是否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长期、多次往返于同一个国家的同一个城市,且居留时间相对较长进行研判。
还有少报告的5种情形,包括少报告本人的因私出国(境)证件或者少报告一次及以上因私出国(境)情况的;少报告房产面积累计在50平方米及以上的;少报告股票、期货、基金等金融投资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少报告上市公司、企业,以及少报告实际投资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少报告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体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以及少报告实际投资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
可以看到,房产面积以50平方米为线判断是漏报还是瞒报,其他投资理财、经商办企以10万元为线判断是漏报还是瞒报。通知指出,被认定为瞒报后,应当先暂缓提拔使用,同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资格、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存在两种以上瞒报情形的将从重处理。
干部被发现配偶子女在其辖区办企或遭移送
还有一些情形是一旦抽查核实发现就会被移交执纪执法机关处理的。
据北青报记者了解,这些情形包括本人私自移居国(境)外、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或者在本人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且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以及其他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
其中,对于尚未担任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后备干部等,若有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的情况,需要在填报时说明情况,并承诺若担任领导干部,将按照相关政策,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出企业兼职(任职)的手续、或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数保证不超过相关政策的要求,并上报组织部备案。
值得一提的是,北青报记者了解到,领导干部因违反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还有一定的影响期。其中,诫勉处理的影响期为半年;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资格、调离岗位处理的影响期为一年;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至少一年内不安排职务,至少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职务层次的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
文/本报记者 邹春霞
图示制作/沙楠 供图/视觉中国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 个人事项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