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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需“三位一体”城乡互动
去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实行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试点方案涉及征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即俗称“三块地”改革。然而这“三块地”的改革是被割裂开来,各自孤立进行的。
征地制度、建设用地制度和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按照“三位一体”城乡互动进行,对“三块地”进行通盘考虑和顶层设计,才能顺利达到预期的目标。
首先,按照宪法的规定,把政府的征地行为严格限定在公共利益范围之内,对于在公共利益范围之外需要占用农村的土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一律通过农村土地入市交易的渠道来获得。
其次,尽快启动宪法修改程序,建议将宪法第10条第1款改为“城市的土地以国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或者改为:“城市的土地实行公有制,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只有这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城市从而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才有宪法依据。
再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能仅限于过去的乡镇企业用地。在保证满足农民自住房需要和公益性需要的前提下,允许农民对集体建设用地构成和用途进行必要的调整。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土地改革 “三位一体”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