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2016全国两会专题报道>本网特稿 本网特稿
房地产去库存 政策需精准发力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6日电 在2016年“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结构调整和改革任务中,房地产去库存处于一揽子解决结构调整问题的关节点上。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六条化解房地产高库存的措施,可以概括为:一是靠农民工市民化;二是靠在本地就业的非户籍人口落户买房或租房;三是靠建设公租房制度;四是靠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五是靠降房价;六是靠取消限购。
综合分析,房地产去库存的六条政策,大多数都可能是在中长期才能有效执行和发挥作用的政策,在短期内还需要其他更微观和细致的政策配合,如降首付、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公积金贷款比例、首套购房补贴、给地方因地因时制宜的政策选择权等等,唯此,政策实施才有可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对于全国房地产库存问题,需要进行深入分析和准确判断,才能够精准发力、重点施策。
第一,中国房地产库存到底有多严重?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到2015年11月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6.9637亿平方米,假设待售商品房面积全部是住宅待售面积(实际上住宅待售面积仅占一半以上),按照城镇户籍人口人均36平方米的住房面积来计算,可供大约1930多万人居住。根据最新数字,全国目前外出农民工2.74亿人,其中欲定居城市的80、90后就达到1.68亿人,理论上只要这些年轻的农民工中有1/8左右的人能够在城市安居,那么就可以消化掉接近7亿平方米的房地产库存。而2015年1-10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9.49亿平方米,根据这种销售速度,目前待售的商品房库存只需要7.3个月就能去掉。
编辑:薛鑫
关键词:房地产去库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化解房地产高库存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