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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要求,也是保护,更是支撑

党规党纪为敢于担当者保驾护航

2016年03月08日 15:08 | 作者:田改伟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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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推进改革、顺利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严明的组织纪律是我们党坚强有力的保障,是对党员干部行为的严格约束,更是对党员干部敢于担当、敢于作为的组织保障。《条例》对违反组织纪律的处分共有17条,分别从领导制度、决策制度、干部选拔制度、党员权利保障以及党组织生活制度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这些规定对防止个人专权、保护党员正当权益、净化干部成长环境起到了保障作用,为党员干部勇于作为、敢于担当消除了后顾之忧。

为履职尽责、保持廉洁划出底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庄重承诺“打铁还需自身硬”,立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军令状,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但也要看到,有些党员干部对中央精神领会不够甚至误解,在工作中畏首畏尾、放不开手脚,得过且过,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各项改革发展任务的落实。《条例》划出了敢闯敢干、敢于用权与懒做滥为、贪污腐败的明确界限,既强调严肃处理违反廉洁纪律的各种行为,又鼓励党员干部敢于对事业负责、敢于用权。在底线之上,党员干部有充分施展才华、追求进步、实现抱负的空间和机会。

为巩固和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提供制度保障。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我们党才能获得最牢靠的执政基础。党的纪律是为党的宗旨服务的。《条例》总结了违反群众纪律的各种行为,对党员干部如何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利益作出刚性规定,把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用纪律约束的形式表述出来,为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提供了切实遵循。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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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党员干部 党风廉政建设 反腐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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