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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调整不是简单的加减法

2016年03月08日 16:09 | 作者:张敬伟 | 来源:观点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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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个税调整不仅是平衡国富与民富的问题,也攸关国家财政的收支平衡。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2016年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这也是养老金的“十二连涨”--但是,今年的涨幅不再是10%,而是6.5%。养老金涨幅降低,内中就隐含着公共财政增幅降低因素。

从民生角度言,当然期望收入越来越高税负越来越少。但家国一体,个体利益和公共财政的矛盾须有一个合理博弈和妥协的空间。但是,既然“两会”和舆论场对个税调整的呼声颇高,政策面就必须得以关切。未来个税新体系,必须倾听民意民生,充分体现亲民内涵,在公众利益和公共财政之间达成平衡。

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民意民生,并非仅指提升个税免征额,也应涵盖相反的民意呼声。譬如,有人就认为个税免征额不是越高越好,而是应该降低。一方面,目前中国交个税的人只有2800万人,占不到整个人口总数的2%。纳税应该是全体公民的义务,个税不能仅是少数人的“特权”。另一方面,在一线和二线城市,购房、购车、户籍落地、子女入学等都和缴纳个税挂钩,缴纳个税客观上成为某些群体的特权--而没有缴纳个税的低收入群体在发达城市,很难享受到城里人的各种待遇。个税和权利挂钩,在某些城市反而造成了新的社会不公平。因而,个税免征额提高,未必一定对“穷人”有利。事实上,个税免征额提得越高,高收入群体享受的免税待遇也就越高。

感此,个税调整不是简单的加减法,而是一个综合平衡的体系。除了公共财政方面的考量,也要兼顾各个阶层和群体的利益诉求。更重要的是,作为国家财税体系的一个税种,个税新体系也应纳入财税体制改革予以通盘考量,以实现个税新体系的公平和效率兼顾、权利和义务对等。

好消息是,财政部长楼继伟给出了令人期待的答案:中国将转向综合个人所得税体系。这个体系虽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已经形成改革草案。新体系释放出来的信号还是令人期待的,即个税征收从单纯的工薪族工资表来征收,调整为基于完整的资产信息来征收。而且,个税新体系也充分考虑到了人们负债情况,如放低利息、教育和抚养子女费用等,这些高企的家庭生活成本是可以减税的。

公共财政的根基在于税收,但税收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当下中国,从政策面到舆论场再到民生层面,无论对于个税还是其他税种,都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加减法算术题。涵养现代纳税人理念,才是当务之急。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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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个税调整 两会 民生 国家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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