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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高校行政级别难在哪里?

2016年03月12日 22:09 | 作者:蒋理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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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一些舆论认为,取消行政级别,很有可能贬低大学的地位,因为在目前的教育管理体系中,高校要和政府部门打交道要资源,所谓“跑部钱进”,没有级别的话,政府部门官员可能根本不理睬学校校长。这是按照目前的教育管理体系来思考,而推进大学去行政化,恰恰还要在取消大学行政级别的同时,要求政府部门把核心的人事权、财权下放给大学,真正落实大学的办学自主权。

而在下放大学的人事权过程中,级别又成为一个“拦路虎”,因为如果高校有行政级别的话,高校领导就按相应级别的官员管理,虽然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完善校长选拔任命方式,我国教育部也从2012年开始试点校长公选,可公选的校长还是有行政级别,而公选还是由上级行政部门主导,到目前为止试点公选校长的高校只有5所。

因此,是否有必要通过立法程序来推进高校去行政化,要由全国人大或地方人大,审议推进高校去行政化的法律,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包括高校制定大学章程,其实也应该走立法程序。近年来,教育部门在推动高校制定大学章程,希望把大学章程作为大学依法办学的宪章,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但从现实看,现在的大学章程还是行政规章,根本不是法律文本,没有多大的法律效力。要让大学章程有法律效力,应该将其的制定纳入立法程序,全国重点大学的大学章程,应该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大学的大学章程,则应该通过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样才能明确界定政府、办学者、教育者、受教育者的权责关系,让大学去行政化,回归教育和学术本位。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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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去行政化 改革 行政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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