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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让纠纷止于诉前
广泛参与
强化队伍建设 补齐人才短板
“专家型调解人才短缺,基层队伍力量薄弱,经费保障不足。”施中岩认为这是目前调解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除诉讼、仲裁和人民调解基本形成专业人才队伍外,其他调解组织的调处人员大都为兼职。大部分调解组织集中在城区,基层调解队伍力量相对较弱。有的地方经费紧张,调解员以义务调解居多,没有相应的报酬或补贴,客观上弱化了非诉调解的功能。
为此,施中岩建议加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的支持和保障,尤其要加大对乡镇(社区)各种调解组织所需经费的保障。发挥法官、检察官、律师专业所长,强化培训,切实提高调解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法律素养,重点培养一批热爱调解工作、擅长调解工作的专家型人才。
施杰认为有必要及时引入律师参与调解,律师的调解会更加专业,通过理性冷静的分析处理,可减少对社会的负面影响。
史小红还建议要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在化解专业性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行业调解机构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可以有效提高纠纷的调解效率。
没有最好的解决方法,只有最适用的解决方法。当事人的需求,有的强调公平,有的则强调效率。调解、行政复议、仲裁等方法,恰恰能够快速地化解纠纷,预防矛盾纠纷的进一步升级。
编辑:薛鑫
关键词:委员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工伤赔偿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