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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茂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让更多职工共享发展成果

2016年03月29日 11:16 | 作者:奚冬琪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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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重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设和谐劳动关系

作为一名工会界别的委员和工会工作者,罗茂乡最看重的,就是《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宗旨。

“这部法律之所以如此引人关注,正是因为它关系到千百万普通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罗茂乡介绍说,今年两会期间,工会界委员们最关心的话题之一,就是“去产能”背景下,如何做好经营困难、兼并重组、破产结算企业的裁员、职工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而《劳动合同法》正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保证。“比如,充分发挥企业职代会作用,围绕企业裁员、降薪和人员安置等重大事项依法开展集体协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都是《劳动合同法》赋予职工的权利。”罗茂乡认为,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企业家组织、工会)机制的作用;完善人大执法检查、政协视察机制,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工资集体协商谈判机制,都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方式。

另外,罗茂乡还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应坚持依法构建,积极推动以《劳动法》为基础、以相关职工权益保障为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将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的全过程纳入法制化轨道,发挥法治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同时,要坚持舆论引领,积极培育和谐劳动关系文化,努力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

保障民生,让更多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其实,大家对《劳动合同法》的争论,大多还是来自于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企业、职工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此,罗茂乡认为,无论各方的落脚点是什么,但最终还是应该着眼于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让更多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对于如何让劳动者分享改革带来的红利,罗茂乡建议:一是认真落实国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做好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强化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工作,促进劳动者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公共服务体系,使更多劳动者公平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应关注困难劳动者的生产生活状况,完善帮扶体系,增强帮扶实效。

三是积极推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着力推行农民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农民工群体融入城市等一系列举措,让农民工进城有工作、住房有条件、劳动有保障、维权有渠道、子女有学上。

编辑:邢贺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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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罗茂乡 企业保护 《劳动合同法》 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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